热门歌曲《野狼Disco》引发侵权热议
2月3日,在2019年收割了巨额流量的热门歌曲《野狼Disco》,被推上了版权侵权的舆论浪尖。
当日,律师赵智功发文《“伴奏作者Ihaksi 终于发声了”正式律师函:〈野狼Disco〉到底侵权了吗?》,指出《野狼Disco》的伴奏(beat)使用了芬兰音乐人Vilho Ihaksi的作品《Moresun》,且未经授权进行商业表演,侵犯了原曲作者的相关权益,原曲作者委托其进行维权。文中同时附有Ihaksi展示作品创作音轨的视频。
2月3日晚间,《野狼Disco》演唱者董宝石通过“一直播APP”进行直播回应,否认了“侵权”“抄袭”的说法,并展示了自己在音乐平台的购买合同、使用权益及代理人与原作者沟通的邮件等证据,同时提到有来自中国台湾的某陈姓男子高额买断了该beat相关版权。直播中,董宝石还晒出了经付费购买才能获得的分轨文件以及无水印版伴奏,同时他表示自己觉得Ihaksi水印有特色,所以《野狼disco》中对这部分进行了保留。
董宝石强调歌曲的各个版本都对Ihaksi进行了署名。他还晒出了购买分轨文件的付款记录,并表示自己购买的是无限制使用版本,可以进行商业演出且无限制使用。歌曲有了版权收益后,自己也曾多次联系原作者想要购买独家版权,但最终得到的回应却是版权已被他人买断。而这位高价买断版权的陈某曾与董宝石的经纪人沟通过beat版权合作事宜,并提出商业收益、授权利润分成等合作条件。
最后,董宝石表示,在举国上下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无论始作俑者是谁都不应该过多炒作此事,同时希望大家多关注疫情,“公道自在人心”。
点评
目前来看,鉴于说唱音乐特殊的创作机制、合同内容不对标、当事双方行为时间均有疑点等因素,此次《野狼Disco》事件仍需要更多细节的核实来解答争议。但个例折射的产业问题不容忽视,国内音乐行业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仍需细致入微地灌输版权意识。同时,面对数字音乐的红利风口,各方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竞争,以法治精神共同打造稳定积极的音乐创作生态。(李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