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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能源系统深度脱碳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建言献策

 摘要: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面对国家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以及中国目前减碳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提出了4条建议,现摘录如下。

1.加快推进能源立法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07年开始酝酿制定,历经十几年,期间几度征求意见,2015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出台。202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布,引起能源界的强烈反响和热切期待。

曹仁贤建议,国务院法律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加快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起草工作,报国务院批准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

2.收紧碳排放权配额  尽快完善碳市场

(1)从严核算碳排放基准值,尽快、逐步降低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现行碳排放基准值以行业平均值作为核算标准,曹仁贤建议尽快下调基准值,以市场手段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减排积极性。

目前,欧盟配额免费比例为90%,广东省地方碳市场配额免费比例为95%~97%,剩余配额均采取拍卖等方式有偿分配。曹仁贤建议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设定为97%,后期逐年降低至90%,剩余配额以拍卖等方式有偿分配。

(2)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和取消纳入企业门槛。曹仁贤建议尽快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不再设立年排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门槛,避免大量中小企业排放不受约束,造成碳排放公平义务的缺失。

(3)取消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值为企业碳排放量的20%的规定。按照《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的规定,企业配额缺口占其排放量比例超过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经核查排放量。曹仁贤建议取消上限值,促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逐步退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4)建立健全对地方分配配额的监督机制。目前企业配额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分配,现阶段一些地方排放大户仍是地方支柱企业,为防止地方对高排放企业擅自增加配额予以保护,曹仁贤建议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检查和聘请第三方机构核查等监督机制,保证配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3.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1)出台专项政策,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可再生能源推广势在必行,需要多方形成合力。曹仁贤建议生态环境部出台专项政策,明确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允许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非核心区域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建设遵循生态优先、综合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生态与产业结合的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与农林牧渔、旅游休闲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针对光伏发电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且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投运时间又有严格要求。曹仁贤建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评价批复和环保验收批复,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为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另外,对于“增加土地供给,支持光伏、风电大规模开发”,曹仁贤建议:(1)合理论证国土空间规划,给光伏、风电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2)加大推广农光互补,出台专项政策,加大土地供给,支持光伏发展;(3)建立光伏、风电用地“负面清单”,明确土地利用核心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放开光伏、风电用地限制;(4)针对光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部分,安排专项指标,不纳入地方建设用地总规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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