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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让各类技能人才尽展才华

核心提要

●获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等人员可优先推荐参评“塞上技能大师”

●在新领域、新业态、新职业从业的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基层一线高技能人才等可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

●具有特殊职业技能的“奇才怪才”、有独门绝技的民间艺人和乡村工匠、自治区及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等,可不受限制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

本报银川讯 (通讯员 宁仁轩)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人社厅、财政厅、总工会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奖励办法》,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各类技能人才在不同领域脱颖而出、尽展才华。

提高评选质量。在评选条件设置上体现差异化,对传统职业(工种)类人才提高了资格要求,参评“塞上技能大师”的职业资格从原来要求技师提高到了高级技师及以上,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从原来要求高级工提高到了技师及以上;对新业态新职业新领域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人才在资格要求上适当放宽,并向基层一线和9个南部县区适度倾斜,引导人才向基层和偏远地区流动。建立了不能参评的“负面清单”,对重复参评、获得较高奖励参评较低奖励、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压缩了评选人数,延长了评选周期,提高了奖励金额,“塞上技能大师”由原来两年评选一次调整为三年一次,人数由原来每次评选20名左右压缩为10人左右,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将“自治区技术能手”的奖励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次奖励3000元提高到1万元。

打通“贯通通道”。鼓励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已经贯通的工程技术等领域,实际从事技能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实际从事技能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过自治区内2名以上同行业、同职业(工种)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获得者实名推荐,可分别参加“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的评选。

开辟“绿色通道”。对四类人员只要技能过硬、贡献突出,可通过“绿色通道”参加评选。一是对获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入选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高技能人才,从事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参评“塞上技能大师”;二是对在新领域、新业态、新职业从业的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基层一线高技能人才,固原市及9个南部县区企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即可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三是对具有特殊职业技能的“奇才怪才”、有独门绝技的民间艺人和乡村工匠、自治区及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对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及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限制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四是对在东西部协作、部区共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援宁高技能人才,可纳入“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范围。

建立“四个机制”。建立技能等级破格晋升机制,通过“绿色通道”“贯通通道”获评“塞上技能大师”或“自治区技术能手”者,由自治区人社厅协调有关技能评价机构分别认定高级技师或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不含准入类职业资格);建立职业竞赛激励机制,参加自治区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个人第一名且理论、实操两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仅限职业技能岗位),由自治区人社厅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能手”,颁发奖励证书;建立人才待遇兑现机制,“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获得者,各级组织可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工青妇及科协等有关组织代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在重大节日对其进行慰问,组织休假疗养时予以考虑;建立人才奖励退出机制,“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获得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刑事处罚、学术不端、信用惩戒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奖励,打破了“一评定终身”的做法,为个别人才违纪违法犯罪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撤销奖励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明确了撤销奖励的责任单位和程序。

据悉,2023年,自治区党委人才办、人社厅将组织开展第四届“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奖励,计划评选“塞上技能大师”10名左右、评选“自治区技术能手”40名左右,获评者每人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奖励。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开展了三届“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奖励活动,累计评选奖励“塞上技能大师”51名、“自治区技术能手”99名,对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异的160余名选手按规定授予“自治区技术能手”,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宣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先进典型,加快培养支撑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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