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强筋壮骨赴新程 ——中铝集团建立专董队伍、建强企业董事会纪略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企篇章”,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董事对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如果说董事会是企业的“大脑”,那么董事就是企业的“中枢神经”。强筋壮骨、激发活力,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必修课”、基本功。

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化新时代国企改革吹响了“集结号”。行动中,中铝集团为解决派出的外部董事作用发挥不充分、所属子企业董事会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大胆创新、深入探索,先期向重要子企业派出专职董事,提高其履职能力,并加强董事会建设,实现了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做实做强和专职董事配齐配优、建好建精,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激起了“一池活水”。

把董事会“建”起来

在搞好顶层设计方面,中铝集团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通知精神,对所属354户正常经营的子企业进行了逐户梳理,制定了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总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化程度较高、业务类型多样、有实际经营活动和决策权、无重组转让或停业注销计划、非单一股东且资产和年收入达到2亿元、单一股东且资产和年收入达到5亿元等应建董事会的7条标准,确定了2021年年底前100%实现应建尽建的目标;对战略单元提出建议不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名单逐一分析研究,最终确定应建董事会的所属子企业共234户。截至2021年年底,234户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

在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方面,为满足子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须进入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要求,中铝集团科学确定了各类企业董事会的规模和组成结构,规定单一股东子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两个及两个以上国有企业作为股东的董事会成员不少于7人且应有职工代表,规模较小企业在满足外部董事占比前提下董事会人数可适当减少;组建集团外部董事人才库,储备人才184名。在满足董事会对外部董事需求的基础上,中铝集团组织子企业科学配备董事,达到董事专业经验多元、党委行政交叉任职、设立职工董事等要求。截至2021年年底,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过半。

在组建专职董事队伍方面,针对以前向企业派出的外部董事全为兼职、作用欠佳的问题,中铝集团在运营优化部设立了董监事处(与改革优化处合署),负责对集团派出董事的管理服务、考核评价。按照精干多元、能力互补原则,从政治素质、知识能力、任职经历、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了专职董事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同时,集团严肃专职董事派出程序,首先由运营优化部对出资企业董事会结构进行分析并提出专职董事需求,然后由人力资源部结合企业董事会建设需求提出专职董事初步人选,随后由集团研究确定专职董事推荐人选,最后由企业履行法定程序聘任,确保依法合规,为企业董事会配齐配优、规范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创新专职董事配备方面,集团把专职董事岗位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打造董事会建设新模式。确定了集团负责派出专职董事的首批37户重要子企业,每户企业由集团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派“一老一新”两名专职董事:一名由专业技术过硬、管理经验丰富的集团总部部门副职级以上干部担任,主要发挥把关定向作用;另一名由40岁左右、工作经历单一且具有较好培养前途的处级干部担任,在更高平台上锻炼其全局视野,提升综合能力和素质。目前,包括11名年轻专职董事在内的27名专职董事已全部到位。

使董事会“强”起来

中铝集团加大对战略单元的授权力度,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集团总部管资本为主的功能定位,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各战略单元具体情况,以积极、适度为原则,将一定额度的项目投资、融资等权限赋予战略单元董事会行使。其中,对中铝股份、中国铜业,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大压小”原则,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国家战略,授予其净资产1‰以下限额的固定资产投资权、20亿元以下的计划额度外融资权。同时,集团将非投融资业务类的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检查考核、防控风险、综合管理等事项,全部放权给各战略单元决策,强化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在落实各级企业董事会职权方面,中铝集团以做实做强子企业董事会为目标,一企一策、分批分期,有序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集团制定了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55户已建董事会的重要子企业也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承接集团的授权。其中,战略单元重点落实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4项职权,三级及以下重要子企业重点落实前述4项职权中除中长期发展决策权之外的其他3项,“双百企业”华中铜业已落实前述3项职权和经理层成员选聘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共5项职权。在重要子企业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起再向其他企业推开,逐步实现董事会权强责明、权责对等。

在规范各级企业授权管理方面,中铝集团坚持授权有章、规范行权,印发了子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指导各级企业合规授权、落实权责。子企业董事会强化自主经营能力建设,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授权不免责原则,将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事项外的相关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通过董事长专题会对企业专项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对处理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生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在提高决策效率的同时,决策质量也得到了保障,实现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制度化、规范化。

让董事们“专”起来

中铝集团强化专职董事管理服务,针对专职董事新岗位,积极探索完善专职董事管理新课题。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专职董事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集团运营优化部党支部,统一参加党支部学习和建设,促进业务、思想双提升;印发专职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了专职董事落实出资人意志、参与任职企业重大决策等职权和诚信勤勉、独立作出专业判断等义务,明晰权责,划清边界;组织专职董事参与检查督导任职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为完善子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协调专职董事与集团上中下游产业处室间的业务衔接,分析、解决问题,成为任职企业与集团业务部门沟通的桥梁纽带。

在深化专职董事培训提升方面,为促进专职董事尽快发挥作用,中铝集团邀请内外专家深入讲解,举办了专职董事多轮培训班,并通过“中铝大讲堂”就董事会规范运行等进行培训;组织专职董事全部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月例会、集团推进改革工作月例会,及时掌握上级部署要求,提高履职的针对性;每月分专题举办2~3次“专董讲坛”,专职董事结合自身业务专长和履职经验进行分享,共同提高;开展观摩研讨探索经验,安排专职董事观摩学习集团董事会会议,编制专职董事工作手册,创办《专职董事工作专刊》。培训涵盖全部专职董事及企业董事会工作人员,提升了行权履职能力。

在优化专职董事考核评价方面,为调动专职董事积极性,中铝集团通过日常考核评价和多维度测评,以定量为主对其开展三个方面的考核评价:“调研部分”考核专职董事实地调研和撰写报告情况;“参会部分”考核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议案表决情况;“价值贡献部分”考核发现任职企业重大问题风险或提出有价值议案,形成专项报告并推动实施情况,另设加分项,考核专职董事协助集团完善公司治理、获得上级表彰、理由充分对议案投反对票等情况。考核实施百分制,优秀比例不超过25%,考评结果与业绩薪酬、职级调整挂钩,促进了专职董事规范履职、勤勉尽责。

行百里者半九十。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中铝集团在练内功、夯根基的征途上永不停息。目前,筋强骨壮、动力十足的中铝集团这艘巍巍巨轮,正向着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有色金属企业目标破浪前行、扬帆远航!

责任编辑:牛淋淋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