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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高效 振兴加速 ——青海以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近年来,青海把抓基层党建有效融入乡村治理全链条,制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在强组织打基础、建队伍抓保障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织密组织体系,村党组织政治功能更加凸显

按照省委“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省市县乡四级组织上下联动、全面发力,推动全省4149个村基层党组织聚焦6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村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提升,整体功能和组织力不断增强。

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村级换届为契机,同步完成村民代表推选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他配套组织换届选举,完善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决策等制度,村级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由村党组织前置审核把关,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有效统领进一步凸显。

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依法设置”原则,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健全党组织,在人口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地处偏远的村设立党小组或建立联合党组织,推动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有效覆盖。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集中安置点立足安置规模大、涉及乡村多、搬迁类型杂的实际,以搬迁乡镇为单位,成立“七里店社区区域化党总支部”,创新推行“六融工作法”,引领推动搬迁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严格落实村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制度,加强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草场管理、疫情防控、党员管理等需求,创新建立跨省区域联合党组织。

一系列务实举措扎实推进,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

加强队伍建设,乡村治理骨干力量更加过硬

推动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干部是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到长江源村考察时的画面仿佛就在昨日,总书记的讲话如春风般温暖,我要把感恩之情化作干事创业、团结奋进的力量。”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优秀返乡大学生扎西达娃全票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后作出履职承诺。

2021年,全省366个乡镇领导班子圆满完成换届,党委批复人选全部顺利当选;高质量完成村“两委”换届,“两委”成员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整体功能实现“一升一降一优”,全省1106名高校毕业生、4397名致富带富能手、2229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589名退伍军人进入村“两委”。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乡村两级班子,成为推动乡村治理、领航乡村振兴的前沿力量。

实施“村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近年来,全省共有3000余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为乡村治理培养了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队伍。向全省1716个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5221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乡村治理一线骨干力量更加充实。“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一书记,深感使命重大,我将努力锻造过硬本领,在驻村工作中下硬功、啃硬骨。”西宁市湟中区上五庄镇包勒村第一书记雷保森表态。

攻克重点难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更加务实

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党组织书记能力指导标准和县级备案管理等制度规范,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两委”干部队伍。把扫黑除恶斗争融入乡村治理日常经常,落实常态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要求,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问题,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能力弱、有问题的村党组织书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主导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玛沁县立足民族地区治理难的实际,充分发挥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优势,在全县35个村逐村成立生产发展、纠纷调解、环境保护、治安联防等11个专项工作组,将村里干部党员群众根据其特长编入各个专项工作组,党员群众参与治理的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空前高涨。

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基层党建专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考录乡镇公务员和考核聘用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树立了“付出有回报、干好有发展、扎根有保障”的鲜明用人导向。把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效能、增强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2020年7月,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实现“破零”,2021年底年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超60%。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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