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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温情诠释良法善治

玉喃溜(中) 女,傣族,34岁,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我叫玉喃溜,是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傣族姑娘。大学毕业后,我选择回到西双版纳,如愿成为一名检察官。从检11年来,我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00多件,其中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30多件,办案数在全州检察机关名列前茅。随着办案数量的不断增加,我深刻意识到,每一个案件的结果,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和公众的价值取向。我努力以人性化办案传递司法温情,让人们看到法律的光亮,感受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进步。

“犯罪嫌疑人猎捕野生动物系事出有因……”在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公开听证会上,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情况,并说明拟不起诉理由。在办案中我发现,犯罪嫌疑人岩某家庭生活困难,因自己饲养的小鸡常遭凤头鹰捕食,遂将其打死。在我的坚持下,一场公开听证会如期召开。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对岩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一位人大代表说:“这场听证会让我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为你点赞!”

2018年初,一段“导游在云南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导游强迫购物,能被判刑吗?无先例可循,但媒体和公众都在等待答案。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我认真查找大量材料,整整一个星期吃住在办公室。我认为,该案不仅要体现法律效果,更要体现社会效果,要通过案件的办理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尤其是给旅游市场树立一个良好导向。

在看守所,我见到了李某,她始终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构成犯罪。我从拉家常入手,多次和她交谈,对孩子的教育让我们有了共同话题。“孩子希望看到的是一位敢做敢当、知错能改的母亲”,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她普及法律知识。最终,她当庭认罪悔罪,并感谢检察机关的教育和感化。令人欣慰的是,该案获得“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提名。

多年办案经验让我意识到,不仅要将罪犯绳之以法,更要让群众受到教育、知法守法。为此,我将案件办细办实的同时,思考着如何给群众带去法律产品,手机直播普法节目和《检察官微课堂》应运而生,受到群众好评,很多村支书提前下“菜单”、订节目,组织村民收看。我还组织干警开展双语宣传,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寨、进佛寺,用民族语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从起初木讷地听,到后来热切期盼,群众的态度渐渐发生了变化。

2019年5月,我接到一位70岁老人的电话,他用傣语说:“喃滴溜,你来看看吧,我听法律的话,听你的话,铲除点种的茶籽,种下树苗啦!”这位老人,是我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被告。案件审查阶段,他看我的眼神充满排斥。如今,听见老人叫我“喃滴溜”,我心里暖暖的,因为这个词在傣语里是女儿的意思。

当我再次来到村寨,看到老人种下的树苗已经长出嫩芽,我的心随之柔软了。我想,这就是希望,那些冰冷的案件数字,那些公诉席上的唇枪舌战,那些审讯室里的斗智斗勇,此刻,仿佛都有了最美的结局。同时,这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激励我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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