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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乐江: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历史是党的百年探索奋斗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在党的领导下开辟出来的一条道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筚路蓝缕开出的一条路。我们党成立以来,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实践中,逐渐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民营经济发展道路。

      实践探索

      百年来,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可以分成以下几个大的阶段。

改革开放前的探索。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等排除“左”的干扰,在苏区范围内鼓励私人工商业发展。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了保护民族工商业、团结民族工商业者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和成立新中国凝聚起了更广泛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确立并执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四面八方”的经济建设总方针,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制度,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和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逐步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格局,私营经济逐渐趋于消亡。

在领导中国革命和新中国建设过程中,我们党注重把民族工商业者组织起来,做好对他们的团结引导工作。在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就成立了一些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商会。毛泽东在西柏坡时首次提出了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的设想。1949年8月,党中央正式作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的决定。政务院于1952年8月公布《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全国工商联于1953年10月正式成立。各级工商联在筹建和成立初期,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协助党和政府扶持工商业恢复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改造、团结教育工商业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开拓实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也开启了民营经济成长发展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同时对原工商业者提出“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随着允许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等个体劳动政策的出台,强调“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特别是党的十三大提出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五大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首次提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改善。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这一时期,适应民营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党中央就加强工商联工作、发挥工商联作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1988年8月,党中央批准设立全国工商联党组。1991年,党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把工商联工作重心转移到做民营经济人士工作上来。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对象和主要任务,工商联事业发展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就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的理论政策实现新的重大发展和完善。在思想理论层面,首次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等重大论断;在基本方针层面,多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确定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十字”方针。在主要任务和政策层面,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加强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等,作出专门部署。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民营经济不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进入了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这一时期,适应新时代更好促进“两个健康”(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需要,党中央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一方面,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部署,以“强三性”(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各级工商联改革,激发了工商联组织活力。另一方面,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的重要指示,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商会组织发展和作用发挥迈上新台阶。

      主要成就

      百年来,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过程中,民营经济和工商联事业发展水平也不断实现新的跃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取得一系列新的重大成就。

民营经济领域治理体系日趋完备,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全面加强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领导民营经济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推动民营经济领域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和规范。在决策机制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导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涉企政策制定征询民营企业和商会代表意见制度,民营经济领域决策科学性和施策有效性显著增强。在法治保障方面,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依法支持、保护、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在统战工作方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依托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丰富和完善了党领导民营经济的实现方式。在党的建设方面,持续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营企业与商会组织中的全覆盖,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和新型公司治理、现代商会治理有机融合的有效方式,为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障。

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作用贡献大幅跃升,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经济基础。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助力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总体规模和实力实现新跨越的同时,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这充分展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充分证明了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

民营经济人士队伍持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成为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依靠力量。目前,我国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已超1.5亿人,相比2012年的5190万人,年均增长超过12%。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扎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度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民营企业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人”论断的科学性、正确性,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工商联和商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促进“两个健康”的组织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经过长期发展,工商联系统构建起了由32个省级工商联、346个市级工商联、2832个县级工商联和5万多家各类商会组成的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工商联改革深入推进,工商联系统合力显著增强,基层建设质量有力提升,“五好”(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商会发展好、作用发挥好、工作保障好)县级工商联比例达到50%,“四好”(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商会建设加速推进,为促进“两个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历史经验

      回顾我们党探索开辟中国特色民营经济发展道路的百年历程,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准确把握这条道路的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按照党指引的方向,不断开创促进“两个健康”工作新局面。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促进“两个健康”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重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面向未来,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大力支持民营经济走向更广阔舞台,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牢牢把握“两个健康”正确方向,引领民营经济和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促进共同富裕是目标方向。我们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并不断为之奋斗。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之所以坚定不移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根本目的也在于践行初心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民营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只有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己任,民营经济才能行稳致远。面向未来,要引导民营经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合规为保障,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更加扎实地促进共同富裕。

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内在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并在发展中逐渐认识到民营经济的不可替代性,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完善和政策优化,才有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时代新形势对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作出的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把我们党对“两个健康”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了新境界。面向未来,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的实践和理论创新,更好地促进“两个健康”。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制度基石。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进而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实践充分证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面向未来,必须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夯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素养和价值取向,不仅与其健康成长直接相关,而且深刻影响着他们对企业发展方向的把握、发展战略的制定和经营管理的提升,直接决定着整个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民营经济领域思想共识,始终是促进“两个健康”的首要任务。面向未来,必须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既关注他们的思想,又关注他们的困难,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推进市场化改革是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性地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要素市场、商品流通市场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面向未来,必须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活力之源。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功不可没。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就是民营企业家砥砺奋进、创业创新的实践过程,就是企业家精神成长成熟、传承弘扬的最好见证。面向未来,必须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安心、专心、放心地促创新、谋发展。

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是必要途径。工商联是以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作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依托,在促进“两个健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面向未来,必须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积极探索彰显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优势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

(作者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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