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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出炉 专家:配套法规急需修改完善

为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维护我国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着力解决突出矛盾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碳达峰”“碳中和”无疑是讨论热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为维护我国资源安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十四五”规划也将全面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纳入其中。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当前,我国一些主要资源对外依存度高,供需矛盾突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不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转,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的需求十分迫切。

“规划是管理的龙头。”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奇对记者表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循环经济在中国的发展需要有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以及新模式。尤其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下,发展循环经济大有作为、大有可为,这些都需要规划发挥引领作用。

在此基础上,发展规划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定量目标,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利用量达到6000万吨,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健全相关法规标准

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方面,发展规划围绕产业、生活方式、农业三大领域作出部署。但有业内人士表示,为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应有政策保障并行。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法治建设,但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无论是基本定位还是具体内容,都已不能适应新的时代需要,急需修改完善。”刘佳奇说道。

某高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教师表示,要使各方参与者在经济生活中严格遵循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迫切需要制订更加详尽的、分门别类的法规和标准。

在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标准方面,发展规划明确,将推动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权利义务。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健全配套政策,更好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地方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健全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再制造、再生原料、绿色包装,以及利废建材等标准规范,深化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多地开展试点行动

江苏省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省份,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在刚性约束方面,将一些特别重要的管理制度与项目限批、企业淘汰、政绩考核等挂钩,以形成转型升级倒逼机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在法律责任部分设置约谈有关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对相关单位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顿、依法关闭等内容。

深圳市则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要求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配合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措施。2020年8月13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明确,行业协会应当为本行业企业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和技术服务,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废弃物回收利用,并可以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制定本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行规、行约和技术规范。

此外,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也已提上日程。目前,各地均制定了本地的园区循环发展具体方案,且成效显著。以福建省为例,今年年初,福建公示了省内第三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名单。其中,位于莆田市的黄石工业园区验收成绩突出。其中的华峰工贸污水处理站及中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百合鞋业综合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等节水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用水利用率。该园区建设了百合鞋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厂区二期项目和三路鞋业标准化厂房改造等一批循环型绿色发展新增项目,新增项目投资总额达2.6亿元,有效促进园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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