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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跟风抢注热词存弊端,专家提醒——“蹭热点”不可取  “闯禁区”绝不成

把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相关注册申请被快速驳回;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相关申请被驳回,已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元宇宙(METAVERSE)”爆火,目前1.6万余件“元宇宙”及“METAVERSE”相关商标暂无一件被核准注册……近年来,各种热词层出不穷,一些市场主体将热词申请注册商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从“洪荒之力”“给力”到“耗子尾汁”“吃货”,再从“清澈的爱”到“元宇宙”,近年来,热词逐渐渗透到大众的生活当中,一些市场主体基于热词本身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等特点纷纷将其作为商标提交申请注册。“这一现象体现了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布局与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同时,其背后所反映出的跟风‘蹭热点’、扎堆抢注商标的乱象也不容忽视。”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志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申请有风险

“网络文化的发展对人们的知识结构、审美情趣、价值观念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响亮、好记是很多企业注册商标、塑造品牌的初衷,这也就不难理解很多红极一时的热词成为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的‘新宠’。”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看来,热词具有紧跟时事、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内涵丰富等特点,其自带流量的特性,使得市场主体寄希望于将热词本身的流量转换为商业流量,同时也不排除有一部分市场主体就是为了囤积商标资源或者牟取不当利益,而将热词作为商标进行抢注。

赵虎表示,热词大多易上口、传播速度快,其传播方式与商标承载的信息传递方式有相似之处,用作商标能够有效节约宣传成本。但热词的来源多样,不同来源的热词含义、语境各有千秋,其作为商标的可注册性也应具体考量。

“对于以热词作为商标提出的注册申请,相关部门在审查时与审查普通词汇遵循的一般商标审查规则并无不同,需要满足4个合法性条件:一是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二是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三是并不存在在先商标、在先权益等注册障碍;四是不构成违反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他规定的情形。”孙志峰分析认为,由于热词在被市场主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之其具备一定公共属性,不宜由某一市场主体所垄断或专有,所以对于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相较于普通词汇会更加严格。

“实践中,一些市场主体将热词申请商标注册往往并不是基于实际使用的目的,而是为了囤积商标资源或牟取不当利益,违反了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应当予以驳回。”孙志峰举例说,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恶意抢注“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了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予以驳回。

“同时,热词依存于特定的历史或现实环境,往往具备较强的公共属性,不宜由市场主体一家独占。”孙志峰表示,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恶意抢注“冰墩墩”等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谷爱凌”等运动健儿姓名,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应驳回相关注册申请或对相关注册商标宣告无效。

使用存隐患

“虽然将热词申请注册为商标进行使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商家自身的知名度,但是一些热词含义不够高雅或者只是单纯具有娱乐效果,作为商标使用的过程中相对应地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或显著性淡化等问题。申请注册商标应与企业自身品牌定位相联系,一些热词的含义并不能代表品牌的特点,作为商标使用存在诸多风险与隐患。”赵虎表示,将热词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凭借自身热度和流行度可以使相关商标先天便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但随着热词本身的热度日渐降低,对应的商标或将面临显著性及知名度流失的风险。同时,将热词作为商标使用,往往难以与商品或服务形成稳定、长期的关联关系,造成的直接影响便是易使消费者对品牌对应的商品或服务产生逆反消费心理。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依职权主动对已注册的43件“雪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宣告无效。

“如前所述,将热词作为商标抢注,很有可能被认定具有不良影响,属于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所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后续商标使用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孙志峰表示,虽然热词自带流量,但热词本身往往与公共利益、公众情感、政治文化因素联系在一起,市场主体将热词作为商标注册后进行使用,很有可能会造成对公众情感的损害,也会造成公众对使用该商标商品及市场主体的负面评价,反噬商标使用人的商誉和信誉。

商标的核心功能在于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是企业商誉的集中体现。“将热词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有益于企业拓展市场,但借此‘一炮而红’并保持品牌之树长青的企业屈指可数。”赵虎表示,如果市场主体过度在商标标志上做文章,盲目跟风“蹭热点”,将热词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以博人眼球,而不将精力放在树立和提升自身品牌形象上,品牌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属于本末倒置。要想赢得市场,商标或许是一块“敲门砖”,但最终还是要靠自身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说话。

责编: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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