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版权纠纷应如何解决
如今,短视频的应用与传播范围越来越广,针对短视频的版权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召开的短视频与“避风港原则”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就短视频合理使用、“避风港原则”等议题分享了各自的见解。
对于“合理使用”的问题,与会专家认为,目前国内的判决主要从短视频传播者使用权利人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讨论短视频的合理使用问题。另有专家认为,合理使用与否是对短视频传播者的评价,不是对短视频分享平台的评价,如果传播者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短视频分享平台自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传播者的行为无法构成合理使用,短视频分享平台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了注意义务。
对于“红旗原则”问题,与会专家认为,基于短视频的特殊性,在短视频侵权纠纷中适用“红旗原则”的可能性较小。特别是部分原创型的短视频,视频本身的知名度不高,短视频分享平台无法判断上传者与短视频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红旗原则”自然无法使用。另外,对于部分二次创作的短视频,只要在专业法官看来并非明显构成或者不构成合理使用,则无论该视频最终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红旗原则”对这类短视频都无法适用。
在“红旗原则”的适用受限的情况下,短视频侵权纠纷如何解决?很多专家认为,这就需要通过“通知—删除”发挥作用。特别是就可能构成合理使用的短视频,在接到权利人合格的通知后,视频分享平台如果不愿意承担法律风险,可以删除被投诉的短视频;如果短视频分享者认为被删除的视频构成合理使用,可以“反通知”平台恢复被删除的短视频。在短视频分享平台恢复被删除的视频后,权利人与视频分享者之间的纠纷应通过诉讼解决,视频分享平台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丛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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