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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据悉,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创新成果将更好惠及社会。

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最新进展及下一步安排,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何志敏表示,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破除不合理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减少专利、商标申请材料1500余万份;二是加强公正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环境,近3年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确认非正常专利申请22万件;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加速创新发展进程,商标、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和其他业务办理周期较“十三五”初期均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免费开放5200余万条商标数据和34种专利基础数据。

何志敏介绍,在国务院办公厅职能转变办的支持下,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已于4月27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通知》将突出“深化”二字,在国务院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聚焦公众体验,着力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路上的“开山斧”“点金石”。

《通知》要求,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在回答南方都市报记者相关问题时,何志敏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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