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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高质量发展生命线

向高质量发展再出发!2021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相继印发,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如何做到对标对表、狠抓落实?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下称《工作指引》)及2022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下称任务清单),要求以实施《纲要》和《规划》为总抓手,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比作高速向前的‘火车’,那么高质量知识产权就是‘火车’高速前进的‘优质燃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曹新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质量知识产权供给是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因素。《工作指引》根据《纲要》和《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将进一步从提升知识产权质量角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工作指引》要求,落实《纲要》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指挥棒作用,抓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加强《纲要》和《规划》落实的衔接保障,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做好《纲要》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改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工作指引》与任务清单18条落实举措对照,包括多项具体举措。

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工作指引》强调,强化与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政策协同,严把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严格排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相关专利,常态化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量统计扣除工作。任务清单则要求各地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对于有关申请人、代理人、代理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必要的追究法律责任。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注重加强新产业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工作指引》和任务清单均要求,加快数据产权、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论证,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现阶段,数据产权、人工智能生成物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需求。在制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时,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新业态知识产权运用,通过制度激励保持我国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方面的先发优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还要注重规制新业态可能带来的技术风险、伦理风险乃至社会风险,防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权利滥用侵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曹新明表示。

在统计监测方面,《工作指引》要求,加强《纲要》和《规划》主要指标的统计监测和发布工作。做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统计监测和年度计划衔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海外发明专利授权专项统计。巩固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机制。任务清单则包括了各地区积极围绕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开展先行先试,出台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等。

此外,《工作指引》和任务清单还就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效能、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了部署。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要在深刻认识这‘两个转变’的前提下,以高价值专利、知名品牌、优质版权内容为基准,引导我国知识产权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知名度迈进。”曹新明建议,在这一过程中,要加强制度供给,完善体系建设,让知识产权在追踪技术进步、促进技术发展、规制技术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应坚持需求导向,做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在转化过程中实现最大价值,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责编: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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