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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贸企业安全, 乡镇(街道)怎么监管?

笔者所在的县是华东地区一个中等规模县,县域内的企业除了数量有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企业外,绝大多数都属于工商贸领域。众多的工商贸企业,特别是非高危的微型工商贸企业分散在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监管工作任务较为繁重。乡镇(街道)属地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如何开展?笔者进行了研究。

笔者了解到,多数县级应急管理局工商贸监管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要承担全县工商贸多个行业数以千计的企业监管任务,难以做到高质量、全覆盖。当前各地纷纷推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以期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的实效。比如,有的地区按照企业的风险等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分类,按照县乡两级进行分级,其中乡镇和街道属于“乡级”,主要负责辖区内非高危微型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笔者在当地进行的调研,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虽建有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办),却缺少办事人员,很多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要么年龄偏大动力不足,要么刚出校门经验缺乏,而且岗位人员流动性强。工作人员对于承办应急管理事务热情不高,对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的少,拖延敷衍的多。催办有关工作时,很多同志都表示手头事务多,忙不开、顾不上。

究其根源,并非是乡镇(街道)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而是“上头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对于属地数量众多的工商贸企业,“想去认真管管,却难以分身,力不从心”。笔者认为,如何解决这一难题,还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

要纠正“轮岗管安全不需太上心”的观念。很多乡镇(街道)的人员认为到应急办工作属于岗位轮换,熬过了几年就能够“脱离苦海”,因此对安全监管工作不上心,得过且过。这种狭隘的观念必须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儿戏,必须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做好安全监管本职工作。

要改变“我不专业就不愿干”的心态。很多人觉得安全生产工作管的太宽泛,方方面面的业务知识难以吃透学透,所以干脆以“我不是专业人士”的心态应付日常工作。《安全生产法》强调,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我不专业就不愿干”这种心态与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背道而驰,不可取。

要创新工作方法。笔者所在地区,乡镇(街道)工作确实很多,辖区内工商贸企业多的有数百家,少的也有几十家。内设的应急办人手有限,可能还要兼顾其他阶段性或长期性工作。笔者认为,在分级分类监管的模式下,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工商贸企业监管,乡镇(街道)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是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对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精准摸清底数。要彻底摸清辖区内工商贸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现状,健全完善工商贸企业监管台账和基础数据,做到底子清、现状明。

因地制宜找准侧重点。以笔者所在县为例,山区乡镇(街道)可以侧重对林产品加工、建材企业的监管;丘陵乡镇(街道)可以侧重对建材、机械、商贸企业的监管;沿江沿湖产棉乡镇(街道)可以侧重对纺织企业的监管,要以有限的人力和精力来抓住监管重点,才能取得切实的监管效果。

运用信息化平台助力监管。通过推广省级信息化平台督促企业自主排查隐患并上报、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帮助属地企业积极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发展水平。

发动村级网格员参与安全监管。乡镇(街道)各村和社区均有网格员负责基础事务,可以根据各地网格员的职责属性,合理安排他们参与所在地安全巡查和隐患上报工作,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保障。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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