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出台森林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森林受害面积超50公顷考核不合格
为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细化量化各区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标准,日前,浙江省台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出台《2021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围绕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森林防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健全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以及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事故等方面,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展开森林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根据县级自查与市级核查结果,制定《2021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对标六个方面24项内容,将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1次森林火灾造成受害面积3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或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1‰的,取消评优资格;1次森林火灾致1人以上死亡,或造成受害面积50公顷以上,或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2‰的,考核成绩确定为不合格。
《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不合格单位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瞒报、谎报,视情节轻重降级考核等级或考核成绩确定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由市森防指报送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焦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