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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防控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全方位战“疫”报道聚焦

为依法防控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全方位战“疫”报道聚焦

拒不配合检查,刻意隐瞒病情,肆意哄抬物价,网上发布虚假出售口罩信息……,这些行为是否违法?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这些问题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所属的《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微博微信公众号、天平阳光APP上,都可以及时找到权威的答案。

战“疫”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抗疫宣传工作,对法院系统抗疫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主阵地,在开设系列栏目、统筹各媒体平台的同时,还给各记者站专门发出通知,提出了八项工作要求,明确了采访重点。传媒总社全方位发挥全媒体优势,充分运用报纸、网站、两微一端多媒体平台,在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解读的同时,发挥专业特长,聚焦法治热点,深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参与防控疫情的各项举措,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

据统计,截至3月2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天平阳光app与本社所属的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疫情相关图文音视频稿件5万余篇(个),阅读总量近9亿,抖音、快手播放量超过9.7亿,获点赞8389万。其中《人民法院报》稿件509篇,中国法院网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4266篇(个),两微一端发稿39470篇。

及时宣传中央决策部署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但需要全国一起努力的防疫狙击战。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迅速采取隔离措施,以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在这种非常态的状况下,社会运转的各方面更加需要法治保障。党中央多次召开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明确要求。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到,要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抗拒疫情防控、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加强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


随后,国家卫健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发布《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为依法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秩序、逐步恢复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并下发通知加强对各级法院涉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指导,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各地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工作,同时要求依法审理好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等案件。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网站、《人民法院报》各平台等均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党中央、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媒体的专业优势,做到关键时刻不失声、不缺位。

同时,为加强依法防控疫情的舆论引导,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注重发挥评论力量,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法院系统核心作者撰写评论文章,从法治角度分析疫情防控形势,减少和安抚群众焦虑情绪,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

《人民法院报》专门在二版评论版开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刊发《疫情时期如何构建司法应急机制》《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司法为民》《面对疫情,理性和法律也是一剂良药》等多篇评论文章,从法治角度和理论层面阐述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机关应发挥的作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当前,人民法院如何答好考卷?》等文章,探讨人民法院应如何通过审判职能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行好职责。

及时回应热点涉法问题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根据当地情况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以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与此同时,由于假期延长、延迟复工、隔离措施等安排,也出现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与疑惑期待得到回应。

对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对群众关切热点、由疫情引起的与法律相关内容等,及时制作新闻产品予以回应。《人民法院报》理论版刊发理论文章《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法律分析》,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韩强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因疫情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新媒体平台针对因疫情产生的劳动纠纷等问题,先后发布《一旦生病被隔离,期间会扣工资吗?工资怎么发?》《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隔离?后果来了!》等文章,及时答疑解惑,释法析理。中国法院网今日头条号发布《不信谣 不传谣!武汉疫情背后的4大刑事法律风险》阅读量达6.6万,短视频“发热发烧,被确定疑似感染人群,有恐

慌心理,不配合隔离,是否算是违法呢?”快手播放量3302万,点赞135.6万。

上述新闻产品的制作发布,及时、精准地回应和解答了群众关心的热点涉法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缓解社会的集体焦虑情绪,引导群众依法配合疫情防控,减少外出,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对疫情防控形势高度关注,一段时间内信息的“轰炸式”发布,使受众整体逐渐进入到一段信息接受“麻木期”。但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更加不能放松警惕。为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各平台不断创新,采用海报、漫画、视频等更易于快速阅读的方式,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以及对疫情防控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平台开设“传染病防治法系列问答”栏目,以海报式轻松易懂、易于传播的图文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全网阅读量达521万余。

策划出品“战‘疫’里,你不能不知道的法律法规!”系列漫画,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刑法等防控疫情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中国法院网将中央重要举措制作成短视频在快手政务号平台发布,“国家卫健委、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疫情期间七类涉医犯罪将被严惩!”单条播放量3408万,点赞131万,有效增加了传播力和影响力。


突出法院职能为依法防控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的管控,医疗物资的销售,医疗秩序的维护等等,需要法院承担起职责,为疫情防控发挥作用,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法治保障。

抗击疫情初期,大量的医疗资源吃紧,各地出台联防联控措施,统筹调度各企业加急生产口罩、酒精等医疗物资。其中,就有许多处于破产程序中的企业被征用生产防疫物资,如《人民法院报》2月4日刊发《破产企业恢复生产防疫物资 吴江法院大年初四发出紧急许可》稿件。人民法院依法对此类企业予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批准破产企业投入生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此外,还有需参与到疫情防控的医院或医护人员处于执行强制措施中。《人民法院报》2月10日报道《一线抗疫医院为被执行人 深圳前海法院暂缓强制执行措施》,2月17日报道《成都青羊区法院解除一援鄂护士“限高令”》等,对于需要立刻投入救援的医疗单位与医护人员,人民法院优先考虑抗击疫情,依法暂缓当事人执行强制措施。

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群众的司法需求也不容忽视。由于各地采取隔离阻断措施,群众减少外出,各地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线上进行庭审、调解、执行、发放执行款、司法网拍、破产案件线上债权人会议等各类司法活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月5日,《人民法院报》刊发了“共同战疫·法院在行动”专版,策划了“防控诉讼两不误 智慧法院见真功”主题报道,集中展现了各地运用智慧法院开展诉讼活动实践。新媒体平台汇总梳理各地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安排,发布《疫情防控期打官司怎么办?看看你家乡的法院怎么说》,配发各地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地址、二维码等,方便群众了解。中国法院网及时将各地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工作安排广而告之,引导人民群众在疫情特殊时期开展诉讼活动。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对各地法院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报道,一方面介绍宣传了各地法院开展诉讼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也鼓励群众减少外出,共同参与到阻断病毒传播的行动中去。

疫情防控期间,也发生了一些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地法院依法有序审理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把对相关案件审理的报道作为重点,新媒体、网站、报纸运用多种形式,以案释法,用生动的案例教育人、提醒人,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与法治环境。

《人民法院报》三版整版刊登的都是与抗疫有关的案件报道,如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暴力阻碍警察执法、辱骂殴打防控人员、网上发布虚假口罩信息骗钱等。《山西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中,被告人在网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以卫生纸代替口罩寄出,犯诈骗罪被判刑。海南一男子隐瞒接触史多次就医致使69人被隔离,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获刑。

中国法院网聚焦法院主业,开设专题《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全民“战疫”人民法院在行动》,设法治护航、各地部署、防疫一线、网上办案、视频播报等栏目,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抗疫的生动实践。

特殊时期社会秩序的维护更加离不开法治,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依法审理疫情期间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各平台通过对中央决策部署的宣传、对法律政策的解读、对案件审理的报道,对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全社会营造依法防疫,特殊时期更应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共同战“疫”贡献出法治媒体人的力量。

(作者:王珊珊单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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