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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推荐参评的通知

中 国 行 业 报 协 会

中行报协发[2020]第3号签发人:姚军

关于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推荐参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两年评选一届。根据中国记协《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结合中国行业报协会实际,现将推荐参评人选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奖宗旨

开展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表彰我国新闻界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发挥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 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 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从事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工作人员的专职新闻工作者。

参评者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发新闻记者证。长江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韬奋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10年以上。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 以上负责人不参评。上一年度12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评。

上一年度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闻媒体,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当届长江韬奋奖。近5年内有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的新闻工作者,不予评选。

三、评选系列

1.长江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采访报道、评论或新闻类节目主持、播音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2.韬奋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编辑、校对检查或新闻节目制作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四、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自觉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贴近”,坚持“走转改”,自觉践行“四力”要求,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三)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四)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奖中的一项,或获得过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的一等奖,或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广播、 电视作品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校对除外)。

(五)在参评人员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新媒体和媒体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

影响力。

2.编辑

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

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 影响力。

3.新闻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

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校对检查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优异。

五、设奖数额

会员单位每家可推荐1名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评委会确定4名人选上报中国记协。

六、参评办法

长江韬奋奖评选由报送单位组织推荐参评。

(一)推荐单位

本通知“参评范围”规定的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符合“评选标准”的新闻工作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推荐参评。推荐单位承担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把关责任。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人 员。

1.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2.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组成评委会。

3.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人 员,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真按本通知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参评人员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

5.填写推荐表,由单位组织审核把关。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和盖章(部门章无效)后提交有关报送单位。

七、参评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必须提交参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参评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不予受理。

各推荐单位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鉴定并承担审核和报送责任。

(一)申报的纸质材料及相关要求。

每位参评人员提交16份纸质材料,其中1套盖红章的材料原件。

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1.填报《长江韬奋奖参评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

荐表》)。

2.事迹材料。内容须写实,字数不超过2500字。材料后附本人工作简历(格式为:“×年×月—×年×月,在×单位任×职”, 简历文字不计入事迹材料字数)。

3.从本人获奖作品中选择1件代表性作品作为参评依据。提交该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证书为单位名称,请附该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部门章无效)。

4.提交获奖作品复制件(制作要求见附件2),并根据所选作品实际情况填报《获奖作品登记表》(附件3)。

5.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推荐表》、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复制件。

6.标准证件照(2寸蓝色背景)、工作照、生活照电子版。文件格式和分辨率同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用U盘报送)。

(二)推荐单位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4)。

(三)推荐单位必须出具履行推荐、推荐程序以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内容要求写明相关推荐、组织情况,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公示情况以及举报核查处理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四)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参评人员材料,评奖办公室 将退回补充。撤销后重报或逾期补充的,评奖办公室不予受理。

八、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5月10日

九、联系方式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初评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行业报协会秘书处。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如有拿不准的问题,请及时与评奖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侯圣华刘丽

电话: 65573965/65573935/808/8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黄庄南里甲8号2层

邮编: 100024

附件:

1.长江韬奋奖参评人员推荐表

2.获奖代表作品申报要求

3.获奖作品登记表

4.诚信参评承诺书

中国行业报协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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