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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变“4+5” 科创板更“硬”气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作出修订,将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由原来的“3+5”变为“4+5”。同时,对科创板企业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对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将禁止在科创板上市。

“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是科创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完善科创板制度的目的在于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一个首要标准。

“硬科技”更加突出

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前期审核经验、注册实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论证,出台《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明确“3+5”的评价指标体系。这套评价指标着重从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收入增长等3个方面,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5种情形,综合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

具体来看,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从近一年来制度运行效果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出,增强了审核标准、注册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聚集优质科创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李维友说。

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经超过250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一批高科技企业先后登陆科创板,其中还包括18家未盈利企业、3家红筹企业,2家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

但是,李维友说,在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当中,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为了更准确地评价、衡量“硬科技”的特征,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的实践,所以对《指引》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次《指引》修改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李维友表示。

研发人员占比超10%

此次修订后,《指引》科创属性评价的常规指标从3项变成4项,新增了“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形成了“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意在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丰富科创属性的判断维度,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

“科创板的‘硬科技’特色离不开人力资本的投入,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此次新增研发人员占比的常规指标,凸显了科创企业要大力组建自己的科创队伍,在自主创新领域取得竞争优势,让科创归根结底由人才驱动,逐步形成持久的创新动力。”业内专家表示。

据了解,2019年,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合计296.58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平均值高达11.16%。以微芯生物为例,2018年和2019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56%和45%。

“但是,目前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中,部分企业研发费用指标刚刚过线,而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投入、收入规模相比差距较大。此次在常规指标中充实人员数量要求,进一步夯实科创企业的‘硬科技’实力客观判断标准。”国泰君安投行事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许业荣表示,“此次科创属性新政从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上进一步统一量化标准,口径一致,充分体现研发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形成以技术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科创属性企业经营特点。”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此次修订《指引》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包括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装备等6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对于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禁止在科创板上市。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首先体现突出性,对相关核心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予以全力支持。其次体现倾向性,在负面清单中的、明显不符合推荐的,严格禁止。最后,对金融科技、模式创业等深度融合企业,虽然需要产业升级方面的支持,但还是需要从严把关限制,紧盯入口端。”许业荣表示。

“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并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可见,行业负面清单的设置更加强调对‘硬科技’而非单纯模式创新的企业的支持。”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表示。

李维友表示,办好科创板、做好注册制改革试点关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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