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保护”让文创雪糕“仙气”远飘
在武汉市的地标性建筑——黄鹤楼前,游客们纷纷举着“冒着仙气”的黄鹤楼文创雪糕合影留念。
高颜值文创雪糕一路走红,知识产权在其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下称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的黄鹤楼雪糕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这意味着此后其他企业使用相似的黄鹤楼雪糕外观设计或面临侵权。这也是武汉市首次承办专利远程审理,帮助市场主体在“家门口”快速维护自身知识产权。
早在2021年2月,黄鹤楼公园管理处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黄鹤楼有仙气雪糕”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了授权。然而,去年6月以来,市场上出现了两款外观相似的黄鹤楼雪糕,均形似微缩版的黄鹤楼。一款是来自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的“黄鹤楼有仙气雪糕”,另一款则来自武汉市亿丰美园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亿丰美园公司),名为“诗意的雪糕白云黄鹤”。在收到黄鹤楼公园管理处发出的律师函后,亿丰美园公司提出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应予无效的主张。
2021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远程方式,在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武汉保护中心)审理庭对上述两家单位的专利无效纠纷进行口头审理,涉案双方通过线上方式在武汉参与审理。在庭审现场,涉案双方围绕“黄鹤楼”雪糕外观设计是否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展开了辩论,其中的一个争议焦点在于黄鹤楼雪糕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属于新设计。作为专利权人,黄鹤楼公园管理处认为,涉案专利是在黄鹤楼建筑外形的基础上,结合雪糕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决维持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的黄鹤楼雪糕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该案合议组认为,“黄鹤楼有仙气雪糕”是以黄鹤楼为原型创作的文创产品,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没有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故不支持亿丰美园公司对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提出的无效主张。
该案能够在短短半年内完成资料形式审查、证据交换、意见陈述和口头审理的全过程,得益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探索建立的专利快速确权机制。在该机制的推动下,武汉保护中心有效解决了专利确权案件审查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为当地企事业单位更好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提供了便利、快捷的通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武汉保护中心的国家级平台功能,探索更多服务模式,积极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武汉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采访感言
“黄鹤楼”衍生文创产品持续火爆,知识产权为其保驾护航,筑起快速保护“铜墙铁壁”。在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该案让专利权人在“家门口”就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第一时间避免了侵权范围的扩大,侵权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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