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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让消费纠纷诉调“一次不用跑”

图:宁波市高新区法院和区消保委为“共享法庭”揭牌。 资料图片

3月11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法院和区消保委正式启用消费维权“共享法庭”,并在当天举行了揭牌仪式。

据介绍,该“共享法庭”配备了联系法官、庭务主任和调解员,通过高新区法院和区消保委双方合力,共同推进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多元化、数字化,提升调解服务质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揭牌仪式后,一起因消费者预订婚礼跟拍服务却遭摄影公司单方面违约引起的消费纠纷,通过“共享法庭”快速化解。

2021年10月,宁波市市民周先生在当地一摄影公司预订了2022年2月20日的婚礼跟拍,共计3万元。签订合同后支付了5000元预付款,又于今年2月初按摄影公司要求补交了2.5万元尾款。2月18日,周先生却突然被通知摄影师因疫情防控原因滞留在老家,不能及时返回宁波,而该摄影公司又无法安排其他摄影师在其结婚当天提供跟拍服务,即向周先生退还了全款。此时距离原定婚期仅剩2天,周先生只能临时花高价找其他摄影公司。事后,周先生认为自己为此多花了8000元,要求摄影公司进行赔偿,但沟通无果,于是投诉至消保委,经消保委调解员两次电话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为了促成调解,庭务主任胡芳通过“共享法庭”的“视联网中心”发起在线会议模式,邀请乐法官与调解员黄老师一起展开调解。摄影公司代表与周先生则通过手机在各自办公室及家中远程参与调解。乐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黄老师则抓住时机以情动人,一番情理交融的调解工作之后,摄影公司代表与周先生都心悦诚服,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最终,摄影公司同意赔偿周先生5000元,并当即通过微信支付了该笔款项。

该起纠纷不仅调解成功,还当场履行完毕。据了解,如果遇到案件无法当即履行的,调解员可以通过“共享法庭”在线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一旦当事人一方逾期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真正实现消费纠纷领域矛盾化解“一次不用跑”。

据介绍,该“共享法庭”是宁波市首家消费维权特设“共享法庭”,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等软件模块,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消费纠纷在线快速调解指导、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在线诉讼及司法确认等功能,极大地便利了消费投诉的处理,真正实现了消费纠纷诉前多元调解与高效解纷的快车道直通车。而调解过程中,消保委和法院双方力量优势互补,通常会引导案件当事人积极友好协商,通过释法说理合力化解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备忘录。如果涉及货币给付义务的,当场履行完毕或在线开展司法确认。

目前,依托该“共享法庭”,高新区“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集约化、一站式的消费纠纷化解体系正逐步形成。

责编: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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