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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难题怎么解决?

随着企业生产技术不断优化、安全管理更加标准化,企业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受企业委托,承担工程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等各类作业的相关方也越来越多。以笔者所在的水泥行业为例,分析安全事故数据可以发现,相关方安全事故呈现上升趋势。生产制造企业均应从中借鉴反思,应该更加重视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们把企业的受委托方、承包方、承租方等承接相关生产作业且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的业务合作企业视作相关方。笔者发现,相关方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企业间安全文化建设差异较大,安全管理很难融合。由于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不一,行业之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也不同。因此导致不同企业对同一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有时相关方单位很难尽快融入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之中,相关方人员对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存在思想抵触。

大多数相关方作业周期短,管理层安全投入不足。笔者所在的行业,企业按照环保要求错峰生产,大多选择在停产期间集中检修作业,设备检修相关方作业周期一般为1个月;常年提供服务的外委单位,在生产淡季人员流动性强。有些相关方为降低成本,不愿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工具器具等方面过多进行投入,安全作业保障能力较差。

相关方人员素质不高,安全专业技能较差。在相关方作业活动中,企业使用驻地剩余劳动力的情况比较多,这些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安全培训教育效果不明显,自身安全技能较差。这些人员往往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熟视无睹,认识不到违章作业的危险性,缺乏有效的应急处置能力,是事故发生的重点人群。

部分企业将危险性高、职业危害大的作业外包,有意转移自身风险。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创建、“双控”机制建设等行动,认识到部分作业风险较大,通过当前工艺技术无法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便有意通过外包转移自身风险,认为只要相关方资质健全、人员持证上岗、手续齐全就行,只包不管,埋下较大隐患。

《安全生产法》对相关方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仅要“包”得合法,而且要管得有效。

如何管理相关方

相关方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将相关方视为己方无差别对待,主动关心爱护相关方人员的安全健康。通过多种手段将“强迫执行”变成“主动安全”,增强相关方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减少不安全作业行为,共同维护企业良好的安全环境,共享企业安全发展成果。

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方安全告知和培训制度、相关方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方安全绩效评价表等。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明确管理职责,完善协调机制。企业要督促相关方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督。

严格相关方资格准入审查。要检查相关方业务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等征信信息,施工资质证书、近期业绩和表现等资料,安全资质重点要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三项人员”持证情况及近两年的安全业绩,全面评估相关方业务实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择优录用。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危害告知。相关方队伍进入现场前,要对外委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应急知识等内容进行教育,必要时要抽查掌握情况;要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细化、优化作业方案,统筹设计安全方案,使作业人员掌握项目安全技术要求,避免发生事故;要告知本企业作业场所内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使相关方人员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严格相关方作业日常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应每月按照专业管理要求,对相关方作业使用特种设备、专业工器具、特种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相关专业管理制度。属地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发现排查现场事故隐患,纠正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把相关方安全管理纳入公司月度安全检查之中,对施工危险作业管理、警示标识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及相关方自主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检查问题与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要动员全员参与,举报相关方违章违纪行为,实行无死角管理。

开展好业绩考评工作。要建立相关方安全绩效考评制度,对其日常设备设施、人员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纠偏,在监督过程中实施管理处罚;年度开展业绩考评工作,将结果与安全抵押金核算挂钩,在下年度或下一个服务期优先考虑安全业绩较好的相关方;建立相关方“黑名单”制度,将安全业绩较差,不服从安全管理的相关方纳入“黑名单”,不再进行业务合作。

任何涉及相关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相关方管理工作,既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依法依规明确管理职责、标准,又要将相关方无差别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中,统一协调管理。通过培训教育使安全管理理念相融合、安全管理无缝对接、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共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绩效双赢。

《安全生产法》对相关方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然而,在企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着诸如安全管理融合难、安全投入不足、转移风险等问题,该如何应对和化解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思考。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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