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在全国开展 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为全面提高新闻采编人员整体素质,完善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之后,全国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及18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有条不紊地落实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相关工作。
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为确保此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求各承担培训组织和培训任务的部门、单位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成立相应的培训与考试管理机构,确保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比如,河北、甘肃、浙江、陕西、安徽等省率先成立新闻采编人员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迅速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的每一个环节得以顺利跟进。其中,浙江要求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新闻采编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河北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把各项规定和要求理解透、把握准,尽早着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新华社在此次培训的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除各部门合理分工之外,还建立工作人员微信群,以便快捷地进行组织指挥和信息沟通。新华社社领导和人事局、教育培训中心非常重视此次培训,专门成立培训考试领导小组,社长李从军、副社长龙新南亲自审定课程安排、推荐师资,副总编辑慎海雄几乎每期都进行开班动员,鼓舞学员们的参训热情。此外,为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各环节还完善运行机制,并形成标准化操作文件,包括《学员手册》《现场教学阶段主协调人职责》《副协调人职责》《带队人职责》《分组研讨组织流程》等。
全面摸底新闻队伍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培训工作预计都要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完成。总局新闻出版方面所属报刊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班于2013年11月15日开课,历时一个月圆满完成培训计划,总局直属报刊132名采编人员全部按时结业。
广西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于2013年11月25日启动,自治区内所有新闻采编人员于2013年12月底如期完成培训工作。
天津共有2600多名新闻采编人员参加了培训,许多此次具备免考资格的高级记者也主动参加。
新华社此次培训计划历时近3个月,从2013年10月一直延续到2014年1月底,每周举办两期培训班,共举办25期,每期两天半(晚上也安排学习)。培训对象为总社编辑部和国内分社采编岗位人员,共约2700人。为兼顾培训与日常工作,新华社将采编人员分散、均衡地安排在不同期次参训。
按照总局对参培对象的要求,所有在采编岗位且未持有记者证的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本次培训,因此,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利用这次培训考核的机会,对新闻采编队伍情况进行了一次审核和清理。其中,四川省、河南省新闻出版局要求各新闻单位对本省在岗采编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和统计,进一步组织落实好培训考试工作任务;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要求各培训部门和单位对符合申领和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全部安排参加培训和考核,对不符合申领和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严格清退。
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根据《通知》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编写的《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和配套制作的6集电视教学片为主,培训不少于18个学时,方式主要为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
为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一些新闻单位在《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形式之外,还根据自身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地展开培训工作。比如,新华社为落实社党组关于打造新闻信息集成服务的战略要求,提高采编人员将集成报道理念落实到采编工作全程的自觉性,在培训内容中特别融入新媒体集成报道业务,并较大比例地采用现场教学方式,组织学员观看本社集成报道产品演示,参观新媒体中心等。此外,还组织学员与参加集成报道的编辑记者座谈交流,尝试运用结构化研讨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