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为村医队伍加装“稳定器”
吉林为村医队伍加装“稳定器”
定向招录,重点服务贫困县、贫困村及边境县
本报讯 (特约记者杨萍 记者刘也良)近日,《吉林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暂行办法》出台。根据文件,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是指具有中等(含)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人员等经考试合格后,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进入指定村卫生室执业。新招录人员将重点服务贫困县、贫困村以及边境县。对于这一破解驻村医生减少问题的新举措,吉林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做了政策解读。
多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省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服务条件明显改善。但近几年,该省在岗村医仍呈现逐年减少趋势。“主要原因是受执业准入影响,村医补充数量十分有限。同时,从2016年开始,我省建立村医退出机制,为年满60周岁离岗村医发放生活补助,部分年龄较大的村医退休。另外,由于村医待遇低,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依然存在。截至2019年底,全省还有372个村卫生室缺少驻村医生,我们通过邻村代管或上级医院下派形式解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高占东介绍。
为了让乡村医生队伍更加稳定,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起草了《吉林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暂行办法》,经吉林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日前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名义印发。
《暂行办法》共15条,明确了定向招录的概念和招录范围、报名条件、招录选拔的形式、录取人员待遇保障和有关要求、服务期满及服务期内离岗等情况的相关规定。在落实村医补偿补助待遇方面,《暂行办法》明确,定向招录乡村医生与目前该省在岗乡村医生享有同等待遇,由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予以综合保障,所需经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要为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提供相应的食宿场地和必要的生活条件,鼓励各地结合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根据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暂行办法》提出,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执业期满后,对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村民满意、本人志愿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的,可申请在原定向村卫生室再注册,或者根据需要在县域内调剂到其他村卫生室执业并再注册。
医学毕业生到村医岗位开展临床实践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暂行办法》明确,定向招录乡村医生到岗后,在1年~2年时间内,各地要保持原有上级医院派驻、邻村代管村卫生室的执业模式不变。上级医院下派医生要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临床带教,共同做好健康扶贫等工作。相关培训、进修机会要优先考虑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据介绍,2020年吉林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工作已经启动,预计组织考试工作将于5月30日前完成,所有招录人员6月中旬前到岗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