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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体育报道性别均衡性 创建无歧视媒介环境

近日,在世界顶级综合格斗冠军赛(UFC)248站上,张伟丽成功卫冕草量级世界冠军。受性别刻板印象影响,相比男性,女性格斗运动员,更易遭受类似“太暴力”的质疑。“我们不是暴君,我们是冠军”可视为对这种质疑的回应。

张伟丽近日成功卫冕UFC草量级世界冠军,被视为打破性别束缚的女性榜样。传统性别规范仍在阻碍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步伐,体育报道中依然存在性别歧视。联合国妇女署发起在体育领域推动“平等的一代”倡议,对推动媒体报道中的性别平等予以详细规定。国际奥委会所发布的《性别均衡性报道指南》中也给出了消除体育报道中性别歧视的具体细则。

■ 刘天红 编译

近年来,女性参与体育运动取得重要进展,但依然面临挑战,女性仍在为平等地参与体育运动、体育比赛,争取同等的薪酬、奖金而奋斗。传统性别规范束缚了女性前进的步伐,体育报道中仍存在很多显见或潜在的性别歧视。近日,联合国妇女署发起在体育领域推动“平等的一代”运动倡议,给出六项基本原则,其中第四项原则对推动媒体报道中的性别平等予以详细规定。推动体育报道中的性别平等,也是国际奥委会一直关注的议题,其发布的《性别均衡性报道指南》中对消除体育报道中的性别歧视给出了具体细则。

体育领域推动“平等的一代”运动框架

近日,联合国妇女署邀请体育界各方成员加入“在体育领域推动‘平等的一代’倡议”。这一行动框架通过建立包括政府、联合国组织、民间社会、体育赛事组织者、媒体、品牌方、营销人员在内的强有力联盟,推动体育界性别平等与女性赋权。

体育领域推动“平等的一代”运动框架将遵照如下六项原则:采取行动,在管理层提升女性领导力及性别平等;预防和治理体育全过程中基于性别的暴力;缩小体育运动投资方面的性别差异,为妇女和女童提供平等的经济机会;推动体育媒体中女性平等参与、建立无歧视的媒介环境,包括建立消除性别刻板印象、树立积极女性榜样的沟通机制;为女孩参与体育运动、体育活动、体育教育提供平等的机会;公开发布体育领域内性别平等年度监测报告。

其中第四项“推动体育媒体中女性的平等参与、建立无歧视的媒介环境,包括建立消除性别刻板印象、树立积极女性榜样的沟通机制”有如下具体目标:增加体育媒体中女记者数量;破除将女性排除在体育媒体之外的性别刻板印象;消除对女记者的性骚扰;增加对女性比赛的投资,以提高女性体育运动在体育产业中的知名度,并吸引来自体育产业的投资;在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中提高对女性体育运动报道的比例;消除各种传播形式(如广告、新闻、营销活动等)中存在的对女运动员的性别歧视和具有性别刻板印象的报道;通过开展市场营销、提高女性体育比赛报道的覆盖范围和播出时长、提升公众认可等多种渠道扩大女运动员榜样的影响力;争取男冠军的支持以打破性别偏见和性别刻板印象;在重大锦标赛及其他体育赛事及其相关项目中融入性别平等因素。

按照倡议要求,参与该合作框架的各方将每年提交一份基于上述六项原则的监测和进展报告,并在媒介传播领域倡导实现体育全过程中的性别平等。期待相关成员加入该合作框架,进一步推动体育报道中的性别平等。

《性别均衡性报道指南》操作细则

国际奥委会发布的《性别均衡报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体育运动报道如何描述、谈论、拍摄、呈现妇女、女孩及女运动员做出了规定。

——报道覆盖范围和播出时间。在广播活动中,无论是赛事报道、采访、运动员简介还是评论,都应尽可能确保男女赛事播出时间和覆盖范围相同。无论是印刷品还是电子出版物,其报道中,男性和女性都应对等出现,避免过分聚焦于单一性别。

——图像使用。《指南》提出图像使用中应避免一种性别的图像使用明显多于另一种性别;要确保对男性和女性报道的图片数量大致相等;在动态图像中,导演和摄像师有时会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同一队中固定的几位运动员上,如果这样做是基于呈现运动是可行的,若是基于外表则不可取;对头发、指甲、妆容或比赛装备的关注,只有当其与呈现比赛效果有关时才是可取的。此外,图像报道要特别体现对运动员的尊重。无论是在女性或男性运动员的报道,还是对运动员的团队成员、观众或粉丝的报道中,都要避免将被报道者客体化或性感化。如果一名运动员,无论男女,在穿衣方面出现意外事件,比如衣服撕破或无意中“露点”,都不要使用这类图像;如果事件发生在直播过程中,在不影响体育活动进行的前提下,要尽快转移焦点;在视频报道中,如并非展现其运动才能所需,要避免过分地面部呈现或用从头到脚的暴露镜头来展示人物;不要聚焦于胯部镜头,这种现象在体操运动、沙滩排球和花样滑冰中很常见。此外,报道要在那些能够展示女性运动员力量和速度的运动项目(如拳击、柔道、橄榄球)与那些展示女性运动员优雅、灵动或高贵(如跳水、艺术体操或骑马)的女子运动项目之间做一个平衡。

——语言和术语使用。要避免使用那些将女性比作男性,或者暗示一种性别优于另一种性别的表达方式。比如,“她游得像个男人/猛兽一样以赢得那场比赛”这种表达方式是不适当的,正确的表达方式应该是“她带着必胜的决心游去”。在代词使用中,如果报道对象的性别是已知的,那么用适用于某一性别的她/他代词来指代其性别是合适的;如果报道对象的性别是未知的,或者是对不同性别人群在一起的团队进行报道,则应用性别中立的词汇进行描述。在形容词使用中,要避免对个人外表进行评价。在描述运动员表现时,使用男女通用的形容词,诸如美丽、强大、强壮、优雅、坚定等;避免性别化的或带有性别歧视的描述,比如性感、女人味、男人味、像个男人等。

——采访和评论。在对运动员或其团队成员进行采访或对某项运动进行评论时,应避免使用带有性别偏见的问题和陈述。例如:在赛场上采访一名女运动员时,避免询问其丈夫/伴侣/孩子,除非她自愿提供这些信息。不要把女运动员的成功归因于她的教练或团队成员。如果一名女运动员在休产假后重回训练/比赛中,除非运动员自愿提供信息,否则不要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一点上。要谨记女性可以为自己代言,报道中常存在教练或团队成员代替女运动员发言的倾向,除非受访者明确表示不希望接受采访或委托第三方代表其发言,否则应直接向其本人提出问题。

体育报道在塑造性别规范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实现媒体报道中的性别平等是迈向性别平等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希望媒体从业者及体育界相关人士提高对性别平等报道重要性的认识,进而为推动性别实践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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