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评:不断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了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及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典型案件。这是继去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中央政法委第四次公开通报相关典型案件,彰显了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保持严惩执法司法腐败高压态势的鲜明态度。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然而过去一段时间,一些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利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甚至以公文公函等形式直接向司法机关发号施令;少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一些司法人员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凡此种种,不仅直接妨碍具体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必须对此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硬杠杠。2015年,《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印发实施,建立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同时,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正在形成习惯,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都体现了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持续铲除司法腐败滋生土壤的真章实效。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细览此次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有的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请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有的指使他人为罪犯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有的未按规定记录填报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理,这些案例无不具有重要的教育警示意义。当前,一些干预司法活动出现了新形态、披上了新“马甲”,但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雷霆手段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要时刻敲响警钟,树牢法治底线和红线意识,杜绝任何侥幸心理和可以蒙混过关的心态。
对于社会来说,公平正义就像阳光雨露一样重要而不可或缺,而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石。坚决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行为,彻底禁绝“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歪风邪气,持续净化司法环境,才能加快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牛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