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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业报协会要求会员单位严肃查处“新闻敲诈”等违法违规活动

  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等三部门以新出联(2012)13号文件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中国产业报协会认为,这是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纯洁新闻队伍,树立新闻媒体良好的公信力、影响力,塑造新闻从业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要认真领会新闻出版总署三部门文件精神,廓清打击范围,认真严肃处理和防范“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包括: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会员单位或新闻记者从事所谓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会员单位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从事有偿新闻等。

  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要在学习文件、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及时检查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问题;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新闻记者是否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是否在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或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问题;是否存在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未分离问题,是否完全做到采编和经营人员分离、业务分离和部门分离;采编人员是否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等等。

  各会员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受理部门要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并核实相关情况,对严重违法违纪者,要坚决清退出新闻队伍。对于屡次出现记者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会员单位,又不严肃认真进行整改者,中国产业报协会将予以通报,并考虑取消其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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