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 全国气象优秀新闻作品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力度,宣传气象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就,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关注和参与气象报道,提高气象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在中国气象局主导下,中国行业报协会和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第八届全国气象优秀新闻作品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奖励
第八届全国气象优秀新闻作品设四个类别,22个项目。
1.报刊类(含通讯社)设5个项目: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含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摄影、国际传播。
2.广播电视类设6个项目:消息、评论、专题、访谈、现场直播、国际传播。
3.网络类设4个项目:消息、评论、专题、国际传播。
4.媒体融合类设7个项目:消息、评论、短视频新闻、专题报道、移动直播、融合创新、国际传播。
各项目分设推选出若干优秀新闻作品。
优秀新闻作品名单将在中国行业报协会网站(中国行业新闻网)公布。
二、遴选范围及参选数额
下列新闻单位在2024年内刊播的气象类新闻作品均可参加遴选:
1.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
2.通讯社。
3.中央、省(区、直辖市)及市(地)广播电台、电视台。
4.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等媒体平台(本媒体平台)。
每家新闻单位每个项目可推荐作品2件。
三、参选作品的标准要求
(一)总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2.所有参选作品的选题、主题和内容必须是气象工作、气象人物。
3.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4.体现践行“四力”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5.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二)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报纸期刊类:
1.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正文内容按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等内容(下同)。
2.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不包括杂文。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字数不超过2000字。
3.通讯与深度报道:用详实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选材典型,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字数不超过5000字。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字数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1件代表作超长,即视为超长。
4.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简洁、要素完整。
5.国际传播: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要求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展示改革开放成就,放大中国声音,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充分考虑境外受众接受度、社会习俗,新闻性、针对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好;落地(转载、引用)率高。字数按作品体裁适用本办法相关评选项目要求。
广播电视类:
1.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评论:对新闻事件等评析和说理的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广播时长不超过15分钟,电视时长不超过40分钟。不含片花、广告等(下同)。
3.专题:用详实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选材典型,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广播时长不超过30分钟,电视时长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4.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讨论的谈话作品,或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访谈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内容符合定位,同播出时段等相适应;主持人表现优秀,现场把握适度;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背景资料运用得当。时长不超过1小时。
5.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清晰(报道重大突发事件可适当放宽)。以新闻现场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优先。
6.国际传播: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要求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展示改革开放成就,放大中国声音,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充分考虑境外受众接受度、社会习俗,新闻性、针对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好;落地(转载、引用)率高。时长按作品体裁适用本办法相关评选项目要求。
网络类:
1.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不超过1000字。
2.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不包括杂文。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媒体作品要求体现传播环境和媒体特征。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专题: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含网络新闻访谈。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布局合理,设计新颖美观,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有机统一。
4.国际传播: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要求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展示改革开放成就,放大中国声音,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充分考虑境外受众接受度、社会习俗,新闻性、针对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好;落地(转载、引用)率高。字数按作品体裁适用本办法相关评选项目要求。
媒体融合类:
1.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不超过1000字。
2.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不包括杂文。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媒体作品要求体现传播环境和媒体特征。字数不超过2000字。
3.短视频新闻:移动端首发直击新闻现场的视频新闻。要求时效性强,现场感强,信息量大,传播效果好。时长不超过3分钟。
4.专题报道:移动端首发对新闻事件或人物较深入的视频专题报道,含微纪录片。要求新闻价值大,内容有深度,呈现方式新,社会反响好。时长不超过8分钟。
5.移动直播:移动端首发对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新闻直播。要求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息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策划周密,信息全面准确;音质画面清晰,报道重大突发事件可适当放宽;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充分体现移动端直播特征。时长不超过180分钟。
6.融合创新:移动端首发结合运用多媒体技术生产的新闻作品。要求在内容表达、报道形式、技术应用、传播渠道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强烈,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具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7.国际传播: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要求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展示改革开放成就,放大中国声音,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充分考虑境外受众接受度、社会习俗,新闻性、针对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好;落地(转载、引用)率高。字数、时长按作品体裁适用本办法相关评选项目要求。
四、报送材料要求
报刊类:
1.每家新闻单位各类项目参选作品的材料一同报送。须填写全部推荐参选作品目录(见附件1)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的参选文字作品,须报送参选材料一式12份。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套材料都由推荐表(见附件2)和参选作品组成,推荐表在前,参选作品在后,装订在一起。参选作品须是简报或复印清晰的简报复印件。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选作品须报送3篇代表作(整组报道的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从整组报道中选择3篇代表作)的剪报或剪报复印件,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的完整目录(见附件3,在“备注”栏内标出代表作)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装订顺序为:推荐表、报道内容简介、报道完整目录、3篇代表作的剪报或剪报复印件。
4.所有参选作品均须另附1份刊登参选作品的完整版面样报原件。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选作品须附有代表作的完整版面样报原件。
5.围绕气象主题拍摄并发表的单幅或成组的新闻图片。要求必须是发表于同一媒体的图片专题,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选。参选组照要求不少于5张,不超过8张。上传作品为JPG格式,每张图片2至8MB。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内容需与刊播时一致,格式要求为TXT文本。配合文字报道发表的摄影作品,可以从文字报道中摘要,但不得超出报道范围。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和网页要求截图扫描或截图为JPG格式图片上传。
6.国际传播项目作品在推荐表“参选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项目”和作品体裁,并根据上述要求按照体裁报送材料。同时必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参选。
广播电视类:
1.按要求填写参选作品目录(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认真填写参选作品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广播作品要求复制成CD光盘2份或电子版。
4.电视作品要求复制成DVD光盘2份或电子版。
5.参选作品须附完整的播出文字稿1份。
网络类:
1.按要求填写参选作品目录(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认真填写参选推荐表(附件4),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专题还需报送参选作品代表作网址(附件5)。
3.参选国际传播项目的网络新闻作品,根据作品体裁报送,并在目录、推荐表“参选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如提供不了的,不予参选。
4.申报作者(主创人员)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5.评论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专题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媒体融合类:
1.按要求填写参选作品目录(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认真填写参选推荐表(附件6),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仅限参选短视频新闻、专题报道、移动直播、融合创新项目的作品,以及上述类别中参选国际传播项目的作品填写。
(1)“作品标题”须与参选作品发布时的标题一致。
(2)“发布平台”栏须填报规范名称,并且同所提交的作品发布平台一致。发布在自有平台的作品,填报自有平台名称。
(3)参选短视频新闻的报送单篇作品;参选短视频专题报道的可报送单篇作品。也可报送系列作品,如报送系列作品,须选取3篇代表作报送,作品时长须分别填报每篇代表作时长和3篇代表作总时长,如有任何1篇代表作超长(8分钟),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
(4)提交参选材料电子版。
3.参选国际传播项目的网络新闻作品,根据作品体裁报送,并在目录、推荐表“参选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参选。
五、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以邮寄材料时的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报,视为弃权。邮寄参选材料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参选气象优秀新闻作品”字样。
2.参选作品的作者均以刊发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等参选作品的作者,刊发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以上各项目参选作品,只填报l位责任编辑。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选作品的作者,以代表作刊发时的署名为准,只填报代表作的l位责任编辑。
3.各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数额报送参选作品,不得超报。
4.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作品的字数或时长要求推荐,不得超过规定字数或时长。对超过规定字数或时长的作品,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文字类作品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显示的字数为准。
七、组织协调和联系方式
1.第八届全国气象优秀新闻作品推选办公室设在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联络处,负责具体遴选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朱胤元、张逸男、杜雨涵
电话:010-65573955转806/812/807
手机:13810925112、13941600313
电子邮箱:hybxhyc@163.com
2.各类参选作品材料邮寄至: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联络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3号院C座3层中国行业报协会。
联系人同上。
附件:
中国行业报协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