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旅游需要法治助力
没有严格执法,旅游资源保护就难以落到实处。为了有效保护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者的文明意识、规则意识,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做到严格执法。
文明旅游,敬畏规则、爱护文物,是新时代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游客都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多年来,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大力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目的就是倡导游客在出游中要做到文明有序,遵章守纪。
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广大游客的文明程度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依然有个别游客置文明旅游的倡导于不顾,将国家法律法规抛于脑后,我行我素。如,新疆警方日前通报某网红在边境地区游览时,在英雄烈士陵园的拍照、发布行为涉嫌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另据媒体披露,一游客在贵州梵净山景区刻画景区石壁遭到其他游客制止,但该游客不仅拒不改正,且对劝阻者进行谩骂。
从媒体对不文明旅游行为曝光的情形来看,无论是在英雄烈士陵园摆拍,还是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山体上进行刻画,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日,要进一步推进文明旅游,除呼吁、倡导之外,还应借助于法治的力量。
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旅游资源保护的执法体制机制。执法体制机制是旅游资源保护成效的重要保障。执法体制机制是否完善,关系到破坏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是否能被及时发现、是否能被及时制止、是否能被及时查处。
从现行旅游资源相关立法来看,旅游资源保护执法的职权一般被授予县级公安机关、县级文物保护部门、县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而没有授予相应的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在实践中,由于不少文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地理位置,距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较远,当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发生时,常常会出现“看得见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来不了”的局面。
为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建议旅游资源所在地的立法机关应根据旅游资源保护实际情况,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行政处罚设定、实施的最新条款,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根据破坏旅游资源行为的类型、行政处罚的方式等因素,将旅游资源保护执法的职权授予旅游资源保护机构,从体制机制上加强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让游客知晓行为的规则与边界。从目前情况来看,多数游客出行都通过各类OTA等在线旅游平台预订机票、住宿、景区门票,值得尝试的是,由相关OTA在线旅游平台借助于弹窗等技术手段,根据旅游者预订的不同旅游产品,将该类旅游产品相关的法律规范向游客进行告知。
这既有利于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也有利于旅游者在出行前、登机前、入住前、进入景区之前,就知晓相关旅游项目的基本行为规范与规则、知晓触犯规则的法律后果,从而有利于提升规则的执行效果。
从在线旅游发展的现状与未来看,此种普法形式,不失为提升旅游者规则意识、守法意识的一种选项。
三是严格执法,提升法律法规的威慑力。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如果执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是一纸空文,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也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实践中,无论是在长城墙砖上刻字,还是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驾车竞逐,还是在名胜古迹上打钉攀岩,都是破坏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惩处。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执法机关,出于种种考虑,对于旅游者在文物上刻画、攀折树木、投喂野生动物等行为,没有严格执法,甚至是不了了之。正是因为缺乏严格执法,使得这些游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进而形成“破窗效应”,诱导其他游客效仿。
可以说,没有严格执法,旅游资源保护就难以落到实处。为了有效保护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者的文明意识、规则意识,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做到严格执法。
(作者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旅游政策法规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牛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