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那年,我被遗弃在法院……
“您好,我想在信阳法院找一位曾经收留过我的叔叔,27年前我父母离婚,我当时五岁左右,被遗弃在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把我带回了家,住在白果树大庆路里面的法院家属院,请问我如何找到这位叔叔?”
近日,一个名为“感恩的心”的网友在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写了这样一条留言,引起了信阳中院宣教科科长胡洋的注意。
为了圆女孩的这个心愿,胡洋根据留言向两级法院宣教工作群里发起了寻人信息,收到消息后,浉河区人民法院的干警根据提供的信息线索,询问老法官,翻遍卷宗,层层找寻,不漏掉任何一个可以查找的案件信息,慢慢缩小范围,终于在五星法庭的归档卷宗里找到了相关信息,原来1994年帮助小女孩的人是许凤法官。
许凤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小姑娘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十分可爱”,“王真还说要跟漂亮阿姨回家呢……”通过许凤的回忆,法院顺藤摸瓜找到了当时收留女孩的好心人——陈道明律师夫妇。
因为父母的离婚案件一直是许凤跟进的,5岁的小姑娘选择相信这个漂亮的法院阿姨。许凤在看到这个被“丢”在法院的可怜小女孩,紧紧地将小女孩抱在怀里,安慰孩子,帮她一遍遍擦去泪水。待孩子情绪稳定后,她第一时间赶紧帮她联系家人。当时没有手机,没有微信,通讯工具仅是办公室的固定电话,当事人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想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
许凤想到必须先给小姑娘找个安身的地方,刚大学毕业、年纪尚轻的她骑车带王真来到了她母亲的代理律师徐留芳的律所。徐留芳律师及时向当时的律所主任陈道明做了汇报,陈道明看到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后,没有丝毫犹豫,便主动说:“你跟我回家吧,我家还有个小哥哥,可以陪你玩,阿姨还能照顾你。”
就这样,5岁的王真由陈道明律师骑着摩托车带回了家,许凤的心总算是暂时放下了。
今天再说起这一幕,大家问许凤法官当时是怎么想的,她淡淡地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每一个法院人都会这样做,这也是职责所在。孩子因为父母离婚的事心理上一定受到了伤害,我们不能让她再受到伤害。我当时想着如果找不到她的母亲,我会让我的母亲帮忙带一段时间。”
那天把孩子带回家以后,陈道明向自己的妻子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想到妻子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很是欢迎和照顾。陈道明妻子担心小女孩在陌生的环境里不适应,每天下班后都会立刻赶回家给两个孩子做饭,晚上还会给5岁的王真洗澡。
现在的王真回忆起27年前的场景,脸上还洋溢着满满的笑容:“许凤阿姨把我带到律所,一群人围着我,他们都想带我回家。印象最深的是当时我到陈叔叔家以后,一家四个人坐在小方桌前吃饭,很幸福。他们是没有血缘的亲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这些场景在27年间一直都温暖着我,让我觉得人间是美好的。每当我在人生路途上经历坎坷时,都会从这段温暖的回忆中汲取力量,战胜困难。”王真说这些时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最后,许凤、陈道明拉起王真的手,就像27年前牵着她的手回家一样,“咱们以后是永远的亲人”。
这场见面会让在场的人无不感动落泪,这两天虽然阴雨绵绵,但王真和许凤、陈道明那年的故事似一缕阳光,照进了浉河区法院每一位干警心里,我们也将从这道光中汲取奋进力量,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正应了一句话:法官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
来源:浉河法院
责任编辑:焦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