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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

6月11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自2021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公告》指出,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家用及公共场所摄像头,将智能手机、运动手环等改装成偷拍设备,出售破解软件,传授偷拍技术,供客户“偷窥”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已形成黑产链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公告》明确,社交软件、网站、论坛等互联网平台要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的主体责任,全面清理平台上发布的涉摄像头破解教学、漏洞风险利用、破解工具售卖、偷拍设备改装、偷窥偷拍视频交易等摄像头偷窥黑产相关违法有害信息。

对于生产厂商,《公告》要求,摄像头生产企业要按照数据安全、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升产品安全能力,提供公共服务的视频监控云平台及有关企业要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云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落实对远程视频监控App的数据安全防护责任。

同时,电商平台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对平台上的假冒伪劣摄像头做清理、下架处理。

《公告》明确,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提供摄像头破解软件工具、对摄像头设备实施攻击控制、获取买卖公民隐私视频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公告》强调,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对于不落实主体责任的社交软件、网站、论坛、视频监控云平台、电商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和企业,依法依规严厉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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