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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旅客乘机 在安全与人性间寻找平衡

近日,一名旅客在乘机时强行从经济舱闯入公务舱占座的消息冲上了微博热搜。当日,在北京首都机场一架准备起飞的飞机上,一名旅客除强行占座外,还在飞机上大喊大叫,扰乱客舱秩序,导致飞机滑回原位。机场公安民警随后将其请下飞机。从视频中该旅客的表现来看,网友推断其患有精神类疾病。

近年来,精神类疾病患者乘机途中发病的消息屡见报端,引起网友热议。是否应该允许该类旅客乘机的讨论也一浪高过一浪。在相关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及往往无法准确识别精神类疾病患者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航空安全又能人性化地保障这类旅客乘机,是当下值得法律制定者、民航承运者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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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红伟/绘)

安全底线不容触碰

安全是民航的生命线。

在不考虑该旅客精神状态的情况下,旅客日常乘机随意换座位也是被禁止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

《新京报》的一篇采访报道道出了其中缘由。南航北京分公司航班载重平衡配载员仇保航介绍,在航班起飞前,相关计算机程序已经计算好了每个座位对飞机平衡的影响。如果打破这一平衡,会给飞行安全带来安全隐患。所有飞机都是规则的、对称的。无论是最大起飞重量达560吨的巨型宽体客机,还是最大起飞重量只有几吨的小型商务机,之所以能在天上飞,除了借助飞机发动机的推力外,还必须遵守平衡的原理。通过控制客舱旅客座位的发放以及货舱内货物及行李的装载,配载员确保整个航班起飞、落地重量等的平衡重心控制在飞机安全允许的范围内。

大多数旅客换座位申请被拒而在听取了空乘人员的解释后,都会表示理解。而该事件中旅客的表现非常极端,扰乱了正常的乘机秩序,对飞行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

近年来,有精神类疾病史的旅客在航班上、机场扰乱正常乘机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3月某日,一名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女性旅客在北京大兴机场将位于四层服务柜台附近的手用消毒剂置物架拔出后,直接抛向了二层。在机场公安民警调查、教育后,其陪同人员带其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返乡治疗。

据迪庆州广播电视台今年3月下旬的一篇报道,旅客何某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迪庆香格里拉机场拒不配合安检,并从包内掏出匕首指向安检人员。随后,被赶来的机场公安民警和安检人员制服。无独有偶,两个月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爆料称,在某飞机上一名男子突然精神失常,从前面跑到后面声称要跳机,并大喊“我要统治整个宇宙”,随后被乘务员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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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迪庆香格里拉机场,一名旅客拒不配合安检,并从包中掏出匕首指向安检人员。

呼吁完善法律法规

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在客舱这样的密闭空间内,精神类疾病患者一旦发病,小则有引发其他旅客恐慌的风险,大则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成都商报》官方微博此前发布的网络调查《小调查:你认为精神病患是否可坐飞机?》显示,超过50%的网友认为有精神类疾病史的旅客不能坐飞机;选择“看情况,应建立黑名单制度”的网友占比达30%;也有超10%的网友认为,需视情况而定,不可“一棒子打死”。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有精神类疾病病史的旅客乘机。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作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将于今年9月1日废止。自当日起将施行《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新实施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指出:“旅客的行为有可能危及飞行安全或者公共秩序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民航飞机的营运、管理、安检等安全作了全面规定,但是核查安全检查的8条规定,并未提及对精神类疾病患者乘机如何管理、安检。也就是说,精神病患者乘坐飞机,对其的管理要求和安检过程,同其他乘客没有什么区别。廊坊广播电台网讨论分析,虽说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但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并不容易。航空专业人士透露,除了精神病患者主动提供其患病证明,或者是有非常明显的患病症状外,航空公司及机场人员很难辨认出精神类疾病患者。

提高安全意识是关键

有精神类疾病史的旅客被完全限制乘机有失公平,而完全不限制又会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如何在安全与人性间找到平衡是关键点。

对于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类疾病患者,须持有效证明并在亲属的陪护下,且在得到航空公司允许后才能乘机。而不在发病期的旅客,工作人员只能在登机时进行观察,这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接受正义网记者采访时,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曾表示,有些疾病无法依据表象进行判断,如旅客不主动告知健康状况,售票人员、安检人员以及机组人员很难获悉相关情况。这些在乘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目前为止还没有更加缜密的规定。

在国外,对于有精神类疾病史的旅客乘机管理也是一个难题。

《新京报》采访报道,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未就精神类疾病患者能否乘坐飞机制定统一硬性规则,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敦促各航空公司在运营手册中明确加入运输此类旅客的相关流程规定,同时也就此类旅客在有人陪同监护下乘机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国外相关专家表示,航空公司对于可能引起混乱的精神类疾病患者不能放任自由。通常来说,一些航空公司会要求其出示医疗证明,确保其精神状态足够稳定且适合飞行。有些航空公司会要求患者填写医疗信息表,并有家属陪同。英国医疗协会则建议,医生在陈述患者病情时,最好明确写出其是否适合乘坐飞机。德国相关规定显示,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在发病期间禁止乘机。

世界卫生组织就精神类疾病患者乘坐飞机旅行给出的指导性意见是,医疗服务供应商应在遵守有关国际和国内法前提下保障其旅行的权益,让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和有关选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在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前提下,绝大多数状态稳定且有医疗专业人士监护的精神病人都能乘飞机旅行。

在我国,对航空公司来说,对患有精神类疾病等可能对他人、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旅客,需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保证一切营运措施有利于保障所有旅客的安全和飞行安全。如有针对性地加强机组人员处理类似事件的相关培训,并且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的紧急预案,防患于未然,且有能力快速、安全、有效地防止和处理这类突发事件。

对于这类特殊旅客而言,应切实提高公共安全意识,乘机前做好相关检查,在医生建议可乘机的情况下由家人陪同乘机,并如实向航空公司说明病史,以便航空公司安排专人进行服务或做好相关服务保障措施。

只有旅客与民航单位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特殊旅客的乘机权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乘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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