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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就该“顶格处罚”

近日,一则“导游疑因游客未购物大骂游客”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日前通报处理情况,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杨某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并吊销杨某某导游证。

强制购物是旅游市场的顽疾。海口旅游主管部门在“导游骂游客”事件发生后,迅速查明真相,从严从快处理了涉事旅行社和涉事导游,有力打击了强制购物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购物是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应该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规则。

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导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等禁止性的行为。所以,不管是旅行社还是导游,强制购物、收取商家回扣的行为都应受到严厉处罚。

“导游疑因游客未购物大骂游客”事件的发生虽然与导游个人素质有很大关系,但是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旅游购物背后隐含的利益矛盾。

一方面,相关旅游法规制度明确禁止强制购物、收取回扣等行为。因为强制购物破坏了旅游市场秩序,不利于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旅游购物又往往与旅行社、导游的利益密切相关。围绕着旅游购物,商家、旅行社、导游之间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不少地方的导游没有固定工资,主要依靠游客购物提成,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游客购物,对没有购物的游客甩脸子甚至出言不逊也就不难理解了。

强制购物不只是让游客败了兴,降低了旅游的舒适体验,也给当地旅游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网络时代,一起小小的旅游纠纷就可能会给当地旅游形象带来莫大的伤害。正因如此,对于强制购物行为,旅游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旦查实,立刻采取顶格处罚、吊销导游证等硬核措施。与此同时,业界应呼吁尽快建立完善固定工资制度,改变导游不合理的薪酬结构,这样才能减少导游诱导或强制游客购物等行为。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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