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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优化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科学划分执法层级 动态调整检查对象

为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日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通过“三个制度、一个活动、一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今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将科学划分执法层级,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突出事前预防,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执法效能。监督检查执法事项包括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管理、持证上岗,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十七项重点内容。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实行“三个制度”,组织开展“一个活动”,坚决完成“一项工作”,保障本地区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实施。实行执法报备制度,合理安排执法工作任务,督促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综合季节、行业、规模等特点,强化事前预防性检查,坚决消除重大隐患和问题。实行提级调查制度,依法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停产整顿等严厉措施,对涉嫌违反刑法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该省应急管理厅将对裁量不当、畸轻畸重、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等问题提级调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实施重点监察制度,落实监管执法责任,科学安排、有序推动执法重点工作,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要求,紧抓重点时期、关键环节、敏感阶段的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问题。

此外,该省将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定期筛选直管行业领域优秀执法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辖区单位提高执法效能;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依据案卷评查标准评查打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其依法办案能力。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将全程监督指导各地执法开展情况,对监督检查计划、“以案释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推进缓慢或不积极不主动的地市,将派出检查组重点监察,并采取提示、警示和约谈等措施强化督导效能。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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