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 版权贸易迈步伐 中华文化“走出去”
近日,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盖全国的文化贸易专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文化贸易对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对文化强国建设的贡献显著增强。
围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等7个方面,《意见》提出包括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扩大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贸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在内的28项具体任务举措。业内人士表示,“数字化”是《意见》的一大亮点,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版权保护,已成为扩大版权贸易、推进对外文化贸易的“题眼”。
一以贯之的重要保障
《意见》专门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传统知识保护国际规则制定,支持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加大数字版权保护力度,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和开发利用,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文化贸易规模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技术标准走出去步伐加快,有力带动文化产业提质升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我国已有一些在版权保护和文化输出两方面都起到了示范作用的优秀案例。日前,在第三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上,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的江苏南通家纺、福建德化陶瓷、江苏吴江丝绸等三个版权产业集聚区,面向全国各版权产业集聚区及广大企业发出倡议,号召大家“积极引入版权保护措施,绽放文化创新活力,共同做版权创造的践行者、做版权保护的推动者、做版权运用的共赢者、做中国故事的讲述者”。
“作为中国首个入选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南通家纺彰显了版权保护在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特色版权经济蓬勃发展、对外讲好中国版权故事方面的重要作用。”南通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具有基础性作用。
“《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对于推动对外文化贸易更加顺畅进入国际循环,具有前瞻性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引人注目的着力亮点
《意见》提出了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等业务等多条以“数字化”为关键词的部署。具体包括支持数字艺术、云展览和沉浸体验等新型业态发展,积极培育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游戏、数字电影、数字动漫、数字出版、线上演播、电子竞技等领域出口竞争优势等措施。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嘉珊认为,“数字化”是《意见》的亮点之一。“文化贸易,特别是文化服务贸易天然带有数字基因,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智慧管理等新兴数字科技的广泛应用,NFT、元宇宙等新兴概念层出不穷,数字化已经逐渐成为激发全球文化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李嘉珊表示,《意见》将推进文化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带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激活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新动能。
相关报告显示,我国核心版权产业中,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逐渐成为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稳中向好的重要保障。同时,近年来我国文博领域在数字化方面加速产业化,故宫、敦煌等“中国IP”纷纷携手数字服务企业打造新产品,北京市成立北京文博衍生品创新孵化中心线上平台,为文博单位提供数字采样、数字版权登记等服务。北京文博衍生品创新孵化中心平台运营负责人李雄飞介绍,目前该平台已收录4.1万件馆藏文物数据,累计颁发文博资源与文创作品版权登记证书5200余件。
文化输出的有力支撑
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总额达到2000.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其中文化产品进出口额1558.1亿美元,增长43.4%,文化服务进出口额442.2亿美元,增长24.3%。我国的影视剧、网络文学、网络视听、创意产品等出口迅速发展、广受欢迎。
围绕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意见》提出扩大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贸易。在积极发展版权贸易方面,将着力扩大版权出口规模,提升版权出口质量,优化内容品质和区域布局,拓展版权出口渠道和平台。
数据显示,从2016年至2020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从5.46万亿元增长至7.51万亿元,版权产业占GDP比重由7.33%增长至7.39%。版权产业对经济贡献度的不断提高,为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版权涉外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版权国际贸易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版权产业国际运营能力,为版权产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牛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