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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突出问题 抓好责任落实 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8月1日起施行

7月25日,记者从北京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6章、共66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其中创新设置条款24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细化调整条款24条。

这次《条例》修订的主要创新点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聚焦影响首都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为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能,《条例》重在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堵住监管漏洞,疏通监管堵点。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了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条例》关于单位主体责任的制度设计,力求平衡好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与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还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专职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条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和安全风险较低、信用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这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城市运行安全

本次《条例》修订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北京市举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的同意,可以采取专项安全生产管控理措施。积极推行危险化学品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的管理模式,加快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同时,补充完善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内容,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其专业性。

强化新产业新业态管理

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条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组织风险辨识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如实填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情况。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编制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实现有效管控,加强新兴行业领域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的安全风险辨识。并结合新产业和业态的特点,对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以及室内体验、竞技类新业态的生产经营单位需要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作出规定。

此外,《条例》从北京实际出发,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责、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执行北京市危化品禁限控措施等行为补充、细化了部分法律责任条款,而不是简单重复照抄上位法的内容。在具体适用中,执法部门应当依据上位法并结合《条例》,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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