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 推动传统工艺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
6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特色村镇、街区,以及民族村寨建设中,将传统工艺资源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推动传统工艺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
《通知》明确,到2025年,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发展模式初步建立,行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传统工艺在培育传统文化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通知》提出,促进广泛应用。支持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要活动中举办传统工艺产品推介会、洽谈会,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支持各地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中,丰富传统工艺产品供给,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助力,扩大传统工艺消费市场。鼓励互联网平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销售专区、举办“非遗购物节”“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支持传统工艺进商场、进超市、进场站,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销售推广传统工艺产品。
《通知》提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传统工艺通过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等平台,展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挥“欢乐春节”“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多彩中华”等品牌活动作用,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支持传统工艺产品走出去,推动包括中华老字号在内的传统工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传统工艺展示活动和高端论坛,推动传统工艺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知》还提出了加强组织引导、强化财政保障、依法生产经营等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完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鼓励将传统工艺产品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范围等。
责任编辑:牛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