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把握“十个明确”
《 人民日报 》( 2022年04月20日 09 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深刻认识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今天刊发的3篇文章,围绕这一主题进行阐述。
——编 者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前进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新征程上,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统筹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的科学内涵作出阐释,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相辅相成的,体现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建设法治国家,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举旗定向、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我们党清醒认识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提出来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彰显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充分体现党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意志和决心,表明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彰显了我们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自信,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工作千头万绪。要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高效组织、有序展开,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就能产生“壹引其纲,万目皆张”的作用。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必须抓住这个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极大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党和国家事业越发展,越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领域立法。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修订工作,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利益。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必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有力维护了国家和人民利益。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
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新征程上,谱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篇章,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加强对我国法治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阐释,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经验,阐发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抓住抓好总抓手(思想纵横)
莫纪宏 王 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表明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标定航向、规划蓝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就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成为可实施的工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日益深化、不断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时代要求。经过长期努力,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同时,法治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还应看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确保法律实施也是重要工作。要让人们践行法治、遵守法律规范,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因此,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更加全面广泛地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各方面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正是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正确认识、科学分析、有效解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复杂形势、复杂矛盾、繁重任务,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对各种矛盾和各项任务了然于胸,又要紧紧围绕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各方面工作,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一系列重大关系,加强顶层设计、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法律制定、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依规治党等各方面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涉及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各个方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才能做到总揽全局、牵引各方,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
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继续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健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做好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将法律制定、实施、监督、保障全过程有机统一起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固根本 稳预期 利长远
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根基(专题深思)
封丽霞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调节社会关系、凝聚社会共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把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升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提供了行动指南。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日益深化。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日益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我们已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及时把改革取得的经验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只有科学立法,才能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贯彻实施法律,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有利于系统部署、统筹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更好发挥法治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促进作用,推动法治在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展现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面临诸多复杂矛盾和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只有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才能不断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动力、增添活力。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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