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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两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声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其重要性愈发突出。在近年的两会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议案频频出现。比如,去年多名两会代表委员提交了“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及法律服务”“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与提案,受到了业界广泛关注。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分工合作,多措并举,深耕知识产权保护沃土,我国在加强知识产权立法修法、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回应了社会关切。

筑牢知识产权法律基石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法”的因素。近年来,多位代表委员建言献策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博集团董事长王利平带来了“关于加大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加高水平发展”的建议,他建议从法律上明确对“恶意诉讼”的界定,明确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赔责任的法律依据。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研究室主任赵晓燕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法院与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进一步对接,依据相关单位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共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我国统筹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种子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进行了回应。比如,去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专利法,其修改的重点内容包括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等。

著作权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二是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等。

此外,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改后的种子法,延长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链条,扩大了保护范围,规定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并提高了赔偿数额的上限。截至目前,我国形成了以种子法、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体、以有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种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通过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专门立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通过专利法保护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相关功能基因、编码蛋白以及载体;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育种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通过商标法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种子来源及商业声誉;通过我国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注册商标罪等多个罪名,制裁伪劣种子等农资制假售假犯罪。

发挥行政保护优势

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为知识产权的全链条、全方位保护贡献了“行政力量”。近两年来,多位代表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建议和提案,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提交了一份关于遏制商标恶意抢注的建议,建议我国应建立“黑名单”机制,将实施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人及代理机构列入该名单,一经发现立刻查处,限制其继续实施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在去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副主任张晓庆则建议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要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

一年来,我国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着眼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效能提升。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强全链条保护”等5个方面,部署26项具体工作。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制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为积极推进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原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地方基础上,又确定辽宁、安徽、福建、山东等7个地方作为第二批试点地方,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此外,为提高行政保护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会同司法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并且起草制定了《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以期解决恶意注册商标和不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出现以及数量增多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以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更事关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在2021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中华建议,通过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力量,加大证据保全支持力度,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从严处罚,合理加大赔偿力度等方式,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等。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提出建议,将调解与司法保护、行政力量相结合,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调解与诉讼的对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在他看来,切实优化知识产权诉调衔接机制,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水平和效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例,2月28日该庭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该庭充分发挥对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和垄断上诉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进一步凸显,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迎来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年来,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5238件,审结3460件,结收比为79.8%,其中受理的民事二审案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全院的68%,行政二审案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全院的100%。与2020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数量增加1158件,增长率为36.4%;结案数量增加673件,增长率为24.1%。

3月8日,2022年“两高”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此外,全国法院还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探索数据权利保护规则,服务数字经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跟进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北京、海南、陕西等20个省级检察院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强化综合保护;发布指导性案例,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21人,是2020年的2.4倍;会同国家版权局等督办60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44件,是2020年的4.1倍。

责编: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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