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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参两会观察丨为2亿灵活就业者撑起制度“保障伞”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作为重要的就业渠道,灵活就业在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居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但灵活就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险参保难、职业发展空间窄等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一些代表委员和业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提升灵活就业质量,将更好发挥其“蓄水池”作用。

  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积极拓宽农村留守妇女就业渠道,通过在乡村建立“乡村微工厂”“农家微车间”等,将就业岗位送到村民家门口,吸纳留守妇女在家门口灵活就业。图为临城县鸭鸽营乡西辛安村一家毛绒玩具生产车间,村民在加工毛绒玩具。(资料照片)

  新华社记者 骆学峰 摄

新形态蓬勃发展 壮大灵活就业规模

2月4日,北京大运河森林公园,127号火炬手、骑手游国栋作为网约配送员这一新就业群体的优秀代表,成为传递奥运火炬的一员。2000多公里之外的深圳,胡军也在奔忙着,他说:“我在工厂工作16年,也兼职拍短视频、写头条文章、做直播,下班后跑过外卖。”

这是约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缩影。不断涌现的新职业,让普通劳动者拥有更多灵活自由的职业选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指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主播等新的灵活就业形式,是与数字平台、数字产业、数字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未来这种新的灵活就业规模还会越来越大。

灵活就业一般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就业形态。“随着劳动者择业观念变化、企业用工方式多样化,特别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我国灵活就业的规模不断增加。”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向东近日表示。

回顾2021年,有关部门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强化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各地也采取积极举措,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达1269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人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

灵活就业也在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等发布的《骑手职业与城市发展》研究报告显示,49.5%的骑手认为这是一份“付出努力就可以获得回报的工作”,计酬方式简单直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表示,平台经济与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大大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成为稳就业的重要一环。“灵活就业为大量人群提供了获得收入的机会,也吸引了一些高技能的自由职业者主动进入并获得更高收入。”

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采取灵活用工。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灵活用工课题组等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2021年我国有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与2020年相比,这一比例上升了5.46个百分点。

“灵活就业属于弹性用工模式,劳动者时间和数量的灵活、雇佣形式或管理方式的灵活,降低了就业的门槛,能够吸纳更多劳动者从业,同时提供更多就业创业选择。”58同城招聘研究院院长李妍表示。

灵活就业面临困扰 配套制度保驾护航

在灵活就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成长的烦恼”。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参加社保困难、权益缺乏保障、劳动争议多发、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值得关注。

参加社保方面,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反映,由于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外地户口无法在当地缴纳社保,只能采用代缴社保方式。其次,社会保险法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有明确规定,但工伤、失业、生育三项保险未有明确规定。另外,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岗位更换频繁,难以满足社保连续足月缴费达到缴费年限的要求,面临账户转移接续困难。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庭长厉莉表示,目前的社会保险体系,与传统劳动关系的结合较为紧密,人员参保、流转、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移转等相对复杂,很多都需要依托企事业单位中具有社会保险经验的专业人员才能完成,这给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与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带来现实困难。

“在劳动关系不紧密、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灵活用工中的社会个体需要承受的压力和风险是多方面的。比如外卖员,可能需要同时面对平台、商家和顾客三方面的劳动争议。此外,在就业安全性和满意度上尚有不足,在就业技能提升上也不能完全自主。”李妍表示。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一段时间以来,支持灵活就业的相关政策文件相继出炉。

直面“堵点”“痛点”问题,系列举措也接连推出。

针对参加社保难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

针对劳动保障缺失问题,多部门发文提出,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权益底线。

各地也在紧锣密鼓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用对标工伤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方式,解决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对职业伤害保障的迫切需求。

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专项整改和制度完善,不断推进规范用工、无歧视用工,并积极配合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地工作,用好社会保险工具,做好商业保险配置,守好灵活从业者保障底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灵活就业提出,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也于近日表示,2022年将聚焦拓展就业空间,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出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

多措并举排忧解困 补齐短板形成合力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问题的基础是明晰责任主体,途径是创新参保手段,关键是增强制度包容性,分类别、分步骤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厉莉建议,出台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劳动法律制度。完善符合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参保和缴费方法,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社保”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根据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特点,降低起售门槛,灵活缴费方式,丰富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的供给。

“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应从建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破解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参保的技术阻碍等方面下功夫。”张成刚指出,现在很多平台组织推出了各类商业保险保障计划、从业者关爱计划和各类线下座谈会等,一些地区还出现了灵活就业经营者平台,将政府、平台企业、灵活就业者联结在一起,实现多方共赢,这样的探索都应予以鼓励。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过程中,可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精确评估不同行业灵活就业群体的工伤风险,合理确定保费费率,既保证保险的覆盖面、可及性,也不会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保持经济的活力。

“数字化时代,新职业大量迅速涌现,一些地方仍采取传统管理方式,现有培训方式和内容跟不上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的节奏。”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充分发挥灵活就业“加油站”作用。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服务制度和创业审批服务。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开展新业态技能提升和创业促进项目试点,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打造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立个人职业培训账户制度。畅通灵活就业职称申报渠道。

责编: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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