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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

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

(2014年7月3日经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首次全委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以下简称“道德委”)是中国产业行业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自律监督机构。

第二条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在中国记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道德委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督促引导产业报行业报及新闻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产业报行业报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受理社会各界对行业不正之风、道德失范行为、新闻纠纷事件的举报和投诉,负责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制订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教育实施方案》,协调产业报行业报开展新闻道德教育工作。

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汇聚崇德扬善的正能量。

第七条组织实施对产业报行业报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社会满意度测评,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评议。

第八条监督实施《中国产业行业报新闻道德自律公约》,对新闻职业道德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实施动态监测,提出风险预警。

第九条 产业报行业报领域内,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对建立健全新闻规章制度、规范职业行为提供可行性、指导性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道德委委员由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全国性新闻行业组织、中国产业报行业报代表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由各有关单位推荐产生,任期两年。道德委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对委员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道德委最高议事机构是委员会全体会议。道德委推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批准聘任。

十二道德委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产业报协会,同时承担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举报中心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

十三道德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举行专门会议。会议可邀请专业人士、有关单位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道德委全体会议须达到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全体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道德委办公室可采取座谈、电话、信函、约谈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汇集道德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报送道德委。

第十六条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信箱。

第十七条处理举报投诉的主要程序:(一)通过道德委办公室进行直接调查,形成处理建议;(二)召开道德委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三)分送有关单位核查,要求反馈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道德委根据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的情节进行如下处理:(一)责成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提交整改的具体措施;(二)责成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及时更正、向社会或有关当事人公开道歉;(三)在产业报协会系统对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进行通报;(四)对有关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进行曝光并予以公开谴责;(五)向中国记协或新闻机构主管主办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六)对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

第十九条道德委作出的决议和评议意见交专业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主任委员核准,通过新闻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道德委监督评议对象包括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国产业报协会成员报纸出版单位以及上述新闻机构的新闻从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道德委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由中国产业报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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