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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百强报刊”推荐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报刊应具备7个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和主题出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外宣工作,讲好中国故事;自觉地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建立完善“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融合发展,贯彻移动优先战略,不断提高主流报刊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出版活动规范有序;2015年9月前创办并连续两年出版情况正常。

总局规定,内容导向存在问题,2015年9月以来受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编校质量检查中确定为不合格的报刊,均不能参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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