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监察分局:深入井下 查患除险
国庆假期,为盯紧看牢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陕西煤监局渭南监察分局采取远程监察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安排一组监察员在分局值守,通过监控调度系统对辖区煤矿进行远程监察,同时派出一个检查组开展明查暗访。
10月1日一早,渭南监察分局监察专员黄德威便带领该局3名监察员前往辖区合阳县金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煤矿)检查假期安全生产工作(见上图)。
上午10时30分,检查组驱车两个小时后,抵达了金桥煤矿。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属民营煤矿,去年才建成投产。
“这个矿虽然瓦斯、水、冲击地压等灾害较轻,但刚刚投产不久,安全管理、生产系统运行还处于磨合阶段,因此我们要重点查查。”黄德威向记者介绍道。
检查组人员对该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抽查提问,以查看该矿组织学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情况,但该名负责人回答的情况并不理想。
“学法规这项工作一定要高质量高标准落实,要制定专项方案进行学习,通过开展考试、竞赛等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不能走形式。”黄德威向该矿负责人叮嘱道。
当天15时,根据矿井采掘分布情况,检查组人员分成3组,对该矿井下重要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在穿戴好防护用具,完成入井登记后,检查组在该矿副井口列队,准备乘坐罐笼入井。
“展示牌上面的字印得这么小,根本看不清楚,怎能让员工知晓上面的安全告知内容呢?”等待入井时,检查组人员发现井口墙壁悬挂的矿井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公示牌设置并不规范,随即责令该矿人员立即整改。
17时30分,随着最后一组人员升井,检查组完成了对金桥煤矿的入井检查。经过汇总,检查组共发现皮带安全设施不完善、部分安全监控传感器安装使用不规范、未严格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等9项隐患。针对发现的隐患,检查组组织该矿人员召开问题反馈会议,要求该矿立即停止井下三个掘进工作面的掘进作业。
当天晚上,经过研究,检查组决定对发现的3条安全隐患,分别对金桥煤矿处1万元罚款,对该矿总经理处2万元罚款,对总工程师处1万元罚款,对机电副总经理处3000元罚款,同时对金桥煤矿及该矿机电副总经理予以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牛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