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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细化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 目标“双下达” 评价“千分制”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印发《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健全事故统计体系、细化年度事故控制目标、实施事故控制归口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五方面开展年度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工作,全力压减各类事故。

方案规定,在原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基础上,将非生产经营性火灾和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公共安全事故纳入事故统计范畴,特别是结合该市事故特点,专门对建筑施工、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地下管线等行业领域事故进行单独统计分析。各类事故年度控制目标均不超过2019年事故指标,其中工矿商贸事故、火灾事故年度控制目标参照2018年至2020年三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值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年度控制目标参照2017年至2019年三年平均值确定。

方案明确,实施事故控制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以及控制目标测算、具体评价实施等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矿商贸、铁路交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事故评价,市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火灾事故评价,市交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评价,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地下管线事故评价。该市按照行业领域、区域将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双下达”到各行业部门、各区,对于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控制目标进行“零下达”,倒逼各区、各部门压实安全责任。

根据方案,年度事故控制目标实施“千分制”评价,采取月度动态目标评价与年度控制目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机制,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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