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首批试点村社启动加速
5月11日至12日,山东省济南“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首批试点村社专题培训会,在济南市珍珠泉礼堂举行。济南全市首批170个试点村社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两期参加了集中专题培训。这标志着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首批试点村社进入实质性运作,也是兑现济南市政府公开承诺的2021年“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开端。
此次专题培训会议由济南市民政局、济南慈善总会联合组织。市民政局成文元副局长主持了培训,先行试点的天桥区慈善总会和药山街道洋涓社区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他们启动试点及实际运作的初步做法、现实成果和成功经验。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谭光华,济南市政协原副主席、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徐明梅分别在培训会上讲话。在分组学习交流互动过程中,中华慈善总会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慈善公益项目运作的网络技术操作进行了具体指导,与参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互动,对实际操作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答疑释惑。
徐明梅在讲话中强调,参加培训的170个首批试点村社,是所在区县全面筛选确定的,党组织凝聚力强、经济基础优、民风民俗好,是全市试点工作的先行者、探路者。大家工作扎实不扎实、成效显著不显著,直接影响本区县其他村社对“幸福家园”工程的信心,是“幸福家园”工程能否实现在济南市全面铺开的关键环节。
徐明梅要求,试点村社要借鉴天桥区先行一步的成功经验,整合各方慈善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建立“五个一”的推进机制。即建立一个慈善工作站。在现有基础上,力争慈善工作站实现村社全覆盖,完善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制定一份慈善公约。在村规民约中增加慈善元素,将支持慈善、参与慈善逐步培养为村社居民的行为规范;建立一个工作专班,明确领导专员、技术专员和督导专员,为“幸福家园”工程提供组织保证;建立一支慈善志愿者服务队。吸纳有爱心、影响力大的村民加入,调动村社爱心人士的积极性;成立一个监管委员会。作为村社设立慈善公益项目、发起筹款、善款使用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会同市慈善总会积极谋划、强化落实,在市直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各级慈善总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幸福家园”工程试点于去年底正式启动并快速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保障后扶贫时代特殊群体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平台。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了覆盖全市各区县的专题业务培训,编印了《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工作手册》,先期在天桥区进行了试点运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完善方案、规范运作,以点带面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本次专题培训,是前期市委、市政府动员大会精神的具体贯彻,是落实《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启动首批试点的细化安排。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实施好这一民生工程。
中华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济南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济南慈善总会领导,各区县民政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各区县慈善总会会长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首批170个试点村社的负责人及网络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专题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