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加强保护运用 增添民营经济活力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方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意见》紧扣平等保护,彰显法治精神,针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多项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深化“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具体要求包括,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对于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势所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吕薇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近年来,我国持续从严治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仲裁调解高效对接,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审查把关、促进保护运用和倡导行业自律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力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调查显示,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达到81.25分(百分制),较“十三五”初期(2016年)提高了8.87分,特别是各类企业满意度得分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意见》同时立足为民营企业发展“四新”经济夯实法治基础,提出“研究完善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内容。“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商业模式更加多元化,创新创造更加多样化,这也伴生出一些创新成果缺乏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更加隐蔽等问题。为此,动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制度十分重要。”吕薇说。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不仅需要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还要引导民营企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就此,《意见》鼓励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等,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强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特别提出“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平台经济在推动技术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和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知识产权在其间找好“工具箱”“连接器”角色定位,充分发挥着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我国市值排名前10位的平台企业累计研发投入超5000亿元,年均增速达15%,授权专利总量超5万件,专利质量明显提升,成为数字技术创新的关键力量。平台企业通过参与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加强品牌建设、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方向延伸等,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与此同时,平台企业立足技术、流量、数据优势,吸引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入生态、协同创新,共同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近年来,大量领军民营企业把‘探索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作为全部业务的底座。在新一轮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下,民营科技企业将以《意见》发布为契机,着力加强科技创新,认真践行‘科技向善’,坚定推进‘数实融合’,助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在促进增长、推动创新、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展现更大作为。”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说。
责任编辑:龚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