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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协联手人民法院建立维权制度 18名消费者集体诉讼胜诉获赔

图:消费者为消协送锦旗。 李洪涛/摄

6月17日上午,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会议室响起阵阵掌声。11名消费者从消协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追还的73791元预付款,至此,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吉林省消协积极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同人民法院协作,通过支持集体诉讼的方式为消费者维权画上了圆满句号,18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详见《中国消费者报》2021年9月15日1版《吉林:集体诉讼为消费者“撑腰”》)。

2021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向吉林省消协投诉称,长春市朝阳区力旺广场二楼“乔治码头”国际亲子游泳馆在收取8480元会员费后一直未能正常营业,签订退款协议后也未能履行。吉林省消协在对有关经营者的调查中发现,共有18名消费者讨要退款无果,涉案金额14万余元。8月末,18名消费者推选王先生等3名消费者作为代表人,向吉林省消协提出申请,请求吉林省消协支持集体诉讼。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2021年9月1日,吉林省消协依法支持以王先生等3名消费者为代表人的18名消费者,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乔治码头”国际亲子游泳馆实际经营者长春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关联经营者吉林省全度文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全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消费民事集体诉讼。

在吉林省消协和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被告长春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庭前调解。2021年9月2日,肖先生等7名消费者诉讼调解结案,被告退还预付款68790元。

为追还其余11名消费者的预付款,吉林省消协支持消费者通过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执行。在被告公司股东经济纠纷烦琐的情况下,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做了大量协调工作,申请采取限高等执行措施,经过近两年的努力,2023年6月7日,被告将剩余11名消费者的预付款全部退还,法院为消费者送达了结案通知书。6月17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将追还的预付款73791元钱退还到消费者手中。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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