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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年2月22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敬宇作为公诉人,对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袁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情简介

该案涉及两个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代加工假冒白水杜康注册商标的白酒并销售获利。被告人杨某某向被告人王某甲支付代加工费用。被告人杨某某将所生产的酒分别销售给王某丙、李某乙等人。被告人李某某因促成杨某某和王某甲代加工假冒白水杜康注册商标一事,王某甲给李某某提成。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并销售获利。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二人在实际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的过程中,未经许可,分别找袁某某等人设计注册商标防伪码和箱码、封口胶、标签、瓶盖等,并非法获利。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等人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本院在受理该案后,对七名被告人告知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释法说理,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专门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检察长带队深入白水杜康酒厂宣传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企业赠送知识产权类书籍,确立白水杜康酒厂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该案有关定罪及量刑的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希望被告人改过自新,通过该案的审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也希望通过此次庭审,提高广大群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自觉性。

检察长出庭履职,既发挥了“一把手”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承担维护社会公益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动全省“三个年”活动落实落细,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为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服务保障创新开放。助力营商环境突破年,继续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相融合,依托检察法律监督的公益属性,提高社会治理参与度,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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