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汛安全的法治堤坝——水利部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近期,检查组主要对百色库区、万峰湖库区、西江干流梧州段等重点水域进行执法检查,对部分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确保依法按时整改到位,保障防洪安全。”珠江水利委员会检查组陈冬奕在对西江干流河段开展执法检查时说。
2022年3月—10月,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政法司”)会同有关司局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短短7个月的时间,取得显著成效,为2022年安全度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把抓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调思路、转理念、重创新,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统一调度指挥的防汛保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水利部政法司司长于琪洋说。
高位部署
挂牌督战启动“战斗模式”
防汛工作无小事,人民安全大于天。近年来,极端天气变化莫测,各有关部门协力应对。如何用法治力量守护防汛安全?2022年,水利部政法司会同有关司局提前谋划部署,针对2021年防汛工作暴露出的执法薄弱环节,在汛前提前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织牢汛期水安全保障“法治网”。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依法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防洪安全。政法司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执法案件台账、挂牌督办案件台账月报送制度,掌握行动进展,抓早抓细部署。”政法司副司长夏海霞介绍。
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黄河水利委员会明确各单位执法统计“五个责任人”;松辽水利委员会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形成月报;天津、安徽、辽宁、黑龙江等地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江西省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水利指标计分;陕西省建立案件季度通报制度,推进“零执法县”遗留问题解决……全国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排查线索,依法查处案件,确保按时销号,狠抓落实、压茬推进专项执法各项工作。
5878条案件线索中,检查巡查发现的有2876条,占比48.9%;1027件违法案件中,有关河道(湖)利用、涉河建设项目类282件,占比27.5%……在政法司水行政执法动态统计表格中,各省的案件线索来源、案件类型、结案情况、督办情况等一目了然。
“政法司每月印发《水行政执法动态信息》,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各流域管理机构密切关注专项行动进展,成立34个工作组,采用现场查勘、重点督办、电话跟踪、无人机航拍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少于10%的执法案件和所有挂牌督办案件进行复核。”夏海霞介绍。
目前,水事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很多案件取证查处难度大,且有些长年存在的问题上级管不到、同级管不了,年年悬而未决。为确保防汛保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布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热线和网上举报链接,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12314投诉举报,推动解决了一批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的“老大难”问题。
多措并举
问题导向集聚“执法联盟”
“针对2021年流域罕见夏秋连汛暴露出的问题,海河水利委员会派出4个监督组分赴京津冀晋四省(市),监督检查10个县(市、区)的57个执法案件,现场反馈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强化跟踪督导,提升办案质效。”海河水利委员会政法处处长付晓亮说。
“太湖流域管理局组织开展直管工程违法问题线上排查,并对直管水利工程开展专项执法‘云监督’,依法打击非法采砂、损毁堤防等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太湖流域管理局政法处水政科科长彭欢说。
“我们会同检察机关,推动了子牙河滩地内妨碍行洪建筑物案件处置工作。办案过程中既体现执法力度,又注重执法温度。”天津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程志刚说。
“我们采取走访入户、发放宣传单、沿堤广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包保到人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真正把水法律法规传递到田间地头。”安徽省望江长江河道管理局副局长谢忠安说。
高规格部署、全方位动员、多阵地宣传、全要素推动、多手段执法,全国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常态化。
——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例如,长江水利委员会联合长航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淮河水利委员会充分利用地方河长制平台,坚持“重要问题及时报送、重点案件共同督办、重大违建共同整治”;甘肃省与四川省、陕西省建立联防联治协议,开展省级边界河流专项执法巡查。
——拓宽工作平台,推动案件整改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主动联系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签署协作协议,充分利用协作机制解决阻碍行洪的违法问题。例如,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直属各管理局与地方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专项行动13次;北京、安徽、甘肃和广西等省市充分利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国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宽严相济、柔性执法的原则,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北京、天津等省市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将“情”与“理”融入执法过程,体现执法温度。
直面问题不回避,主动化解求实效。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各地通过摸排巡查、随机抽查、建立线索台帐、挂牌督办等手段,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806起,摸排违法线索5878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27件,挂牌督办案件147件,罚款1593万元,对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2022年安全度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通过组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我们也发现水行政执法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线索摸排不全面、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等。”于琪洋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章等多层次规范构成的水法规体系;实施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水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执法装备建设标准,扩大执法覆盖面,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建立水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重点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防汛保安,没有休止符。回望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汛形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扎实推进防汛保安专项行动,筑牢防汛安全的法治屏障,为全力打赢水旱灾害防御硬仗贡献了法治力量。展望2023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 全国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将继续砥砺前行,保江河安澜,护百姓平安。
责任编辑: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