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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最高可奖39万元

近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额和渠道。

该厅明确,受理核查单位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如果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其亲属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奖励标准上浮30%,最高奖励39万元。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安全生产举报”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网络举报”栏目等渠道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今年以来,福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4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出台《福建省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在电视台、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开设安全生产曝光台,公布举报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宁德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给予举报人现金等物质奖励。

龙岩市武平县将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列入2022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安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1+1”模式,即宣传发动坚持“面上宣传+点上引导”、举报主体坚持“社会公众+企业员工”、核查整改坚持“主管单位+安全专家”、兑现奖励坚持“政府资金+企业奖励”、长效机制坚持“规范文件+监督机制”,全方位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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