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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立规防范干预安全执法检查 五种“说情打招呼”情形将备案登记

本报讯 日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对说情打招呼干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实行报告备案暂行规定》,对“说情打招呼”干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的,将实行报告备案登记制度,并视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规定》明确将以下五种情形视为“说情打招呼”: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为被检查企业或个人请托说情打招呼,要求给予被检查企业或个人特殊关照、免除责任、减轻责任或从轻处罚的;直接进行请托、说情、打招呼,甚至威胁、恐吓、利诱、施压、阻挠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以说情打招呼为目的,邀请执法检查人员私下会见被检查人、涉事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违反规定和工作程序为被检查企业或个人及其关系人传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的;其他违规过问、干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情形。

《规定》要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遇有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常工作程序,通过各种关系干扰执法,应一律拒绝并如实报告和登记备案。对涉及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于7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登记情况作为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规定》同时对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干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李兴超)

是禁令也是保护

■赵无极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基层,难免会遇上“说情打招呼”者。这一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人情文化”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人在钻制度空子,打起了法律“擦边球”。此类现象看似细枝末节、无关痛痒,实则危害极大,常常滋生腐败隐患,并严重削弱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有鉴于此,近年来多地应急管理部门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大力防范各类打着人情、友情、亲情等幌子,干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现象。出台此类规定,一方面是通过细化举措,对“说情打招呼”者明确说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这也是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保护,避免他们因抹不开人情、脸面等,话软一句、手软一时,陷入思想“滑坡”的泥潭。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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