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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国务院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

责任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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